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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如何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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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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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0 11:2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淄博税务
标题: 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如何缴纳印花税?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NjE0NDgyOA==&mid=2653201071&idx=3&sn=7f59775edfe8cda3b000045b4f091f05&chksm=8029427cb75ecb6ac0ea92817fda7e0f5c380cd8f32092352327912ba862761912ce7bf0f301#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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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3-17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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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如何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不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变更后的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变更后所列金额增加的,纳税人应当就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变更后所列金额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来源:山东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电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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