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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如何填报?点击了解填报范例及重点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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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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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13 21:3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青岛税务
标题: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如何填报?点击了解填报范例及重点问题解答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wMzM2MTI1NA==&mid=2247547370&idx=3&sn=65ddcc65e927ce791d33377a44bc49ad&chksm=96d2e763a1a56e75ff551b7310a5cae30125cd516ae1e2f572ceb68fbc331ddefec1f2f76e94#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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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3-13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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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哪些企业需要进行关联申报?

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应进行关联申报:一是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二是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但需要报送国别报告的(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第五条规定)。

NO.2
有哪些方式可以进行关联申报?

目前辖区内企业可以通过直接上门申报(办税服务厅)、网上申报(电子税务局)等方式进行关联申报。为提高效率、便捷办税,推荐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实行非接触式办税。

NO.3
企业应在何时进行关联申报?

应当进行关联申报的企业,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例如,企业2021年度的关联申报应在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





来源:青岛税务
编发:青岛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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