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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3月31日前,需要报送报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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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13 18:4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朝阳税务
标题: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3月31日前,需要报送报表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ODE2OTI5Nw==&mid=2654408740&idx=1&sn=6a10fcd2d7be9ec3a7173a7b43ec2687&chksm=8b56089abc21818c86d0103c7e13b26e5c1da22f9e7399e5e97146d89de168ab92c43fa61f2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3-13 14:58
二维码: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3号)规定: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于完成本机构专项业务的次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采集表》


谁要报?
1.税务师事务所。
2.依法取得执业许可且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经商事登记且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其他机构。
报送流程
第一步:首先以企业身份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
第二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套餐—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

第三步: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页面。

备注: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电子税务局报送的,可在非征期内通过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
·温馨提醒·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48号公告)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内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信息和专项业务信息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的重要指标,分值为50分。
对逾期报送、未报送和报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情况,税务机关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采取涉税专业服务信用扣分、降低涉税服务信用等级、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等措施。
请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高度重视,按时如实填报。
来源:北京朝阳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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