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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定价] 【持续关注】双支柱全球最新动态(周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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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2023-3-13 18:4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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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思迈特财税国际税收服务团队
上周双支柱全球动态我们主要可以关注美国、英国、瑞士、加拿大、泰国、BVI、巴西、泽西岛和中国等的最新动态,具体概述如下。

目 录
1、美国政府2024财年预算提案试图再次推进全球最低税
2、美国财长Yellen称财政部尚不能确定支柱一的影响
3、美国众议院议员称Yellen在全球税收计划中损失惨重
4、美国力图在外国税收抵免(FTC)指南中反映GloBE规则顺序
5、美国商业团体称全球最低税可能吞噬美国绿色补贴
6、英国保险公司协会敦促英国财政部推迟支柱二的实施时间
7、匈牙利总理重申地方营业税是全球最低税的有效税额
8、民意调查显示瑞士社会民主党的反对意见预计不会阻止全球最低税
9、加拿大将继续推进双支柱税收改革计划
10、欧洲会计师联盟称欧盟税收规则可能影响全球最低税的计算
11、泰国将从2025年开始实施全球最低税规则
12、BVI国际税务局主任表示实施全球最低税将是非常大的征管负担
13、OECD建议巴西应将全球最低税列入税收改革中
14、泽西岛国家议会审查OECD双支柱税收倡议
15、中国将在2023年研究完善数字经济相关税制并优化税收征管机制
16、中国财政部就支柱二实施修订ISA12号准则向IASB提供反馈意见
文 章 内 容
1、美国政府2024财年预算提案试图再次推进全球最低税

来源:美国政府及财政部官网
3月9日,美国政府发布了《2024财年美国政府预算》,同时财政部也发布了所谓的“绿皮书”,其中概述了涵盖各种国际税收主题的16项提案。特别是这份226页的绿皮书对国际税收改革主题进行了一些解释性说明。根据预算提案,从2024年开始,被称为全球无形低税所得(GILTI)的外国所得税率将从目前的10.5%提高到21%。GILTI的计算将从目前公司所得的全球“混合”版本转变为国别方法;同时还希望采用低税利润规则(UTPR)并同时废除税基侵蚀与反滥用税(BEAT),这一改革将于2025年生效。此外还将废除外国衍生无形所得(FDII)。如果预算提案中的这些改革能通过立法的话将使美国与支柱二的全球最低税保持一致。
思迈特提醒:该预算案中国际税收改革提案的基本内容在拜登政府的《重建更好法案》和2023财年的预算案中也曾提出,但是,在过去民主党控制国会两院的时候,同样的提案并没有颁布立法,而现在共和党控制了众议院,这只会变得更加困难,所以这些改革预期也不太可能在短期内颁布立法。详见3月11日tpperson分享内容。
2、美国财长Yellen称财政部尚不能确定支柱一的影响

来源:LAW360TAX
3月10日,美国财长Janet Yellen在国会听证会上告诉众议院筹款委员会,在OECD公司利润重新分配计划(即支柱一)的细节确定之前,美国财政部无法向该委员会提供分析报告。
Yellen表示,财政部一直在与筹款委员会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但在OECD包容性框架中谈判支柱一的国家之间解决某些未决问题之前,无法提供分析。一旦这项工作完成,该部门将努力向委员会提供一份关于支柱一收入影响的报告。但该金额可能微不足道,目前尚不清楚这是会增加还是减少美国的税收收入
关于支柱二,耶伦表示,如果国会考虑修改全球无形低税所得(GILTI)税和其他政策,使其与OECD全球最低税保持一致,那么美国将产生大量收入,这一点反映在最新预算提案中。
康涅狄格州众议员Ron Estes告诉 Yellen,他仍然担心损害美国公司的竞争力,并询问Yellen财政部谈判人员是否已经告知OECD包容性框架中的同行,国会不太可能很快通过支柱二式改革。
而众议员Kevin Hern表示,控制众议院的共和党人“不可能”批准美国将其国际税收制度与OECD的支柱二相一致所需的改革。3月9日,Hern再次致函 Yellen,寻求有关OECD协议双支柱的信息,称他和其他共和党人的要求在过去两年中基本上被忽视。
Yellen指出,某些议员担心在其他辖区没有任何形式全球最低税制度的情况下,美国首先在15%的全球最低税上采取行动。然而,随着欧盟批准了全球最低税制度以及其他国家推进其立法进程以实施全球最低税,这种担忧已经减弱。
Estes指出,白宫最新预算提案没有按照支柱二制度将GILTI税率提高到15%,而是提议最终将其提高到21%,同时将公司税率提高到28%。国会不想实施会使美国变得更弱、更没有竞争力的东西。但Yellen表示,即使白宫最新预算案中提议提高公司税税率,但美国对国内收益的征税和海外所得之间的差异将会减少,这可以增加美国对投资的吸引力。
此外,Yellen在本次听证会上还表示,即使中国不遵守其签署的国际协议,美国和欧洲也将确保其辖区内的中国公司缴纳全球最低税。
思迈特提醒:3月9日,拜登政府发布的2024财年预算提案包括了大量的税收改革提案。该预算案建议将所有C型公司21%的税率提高到28%,最初将全球无形低税所得的有效税率提高到14%,然后再提高到21%,并将公司股票回购的税率提高到4%等等。相关内容详见3月11日tpperson分享内容。
3、美国众议院议员称Yellen在全球税收计划中损失惨重

来源:The Hill官网
3月7日,康涅狄格州众议员Ron Estes在The Hill发表署名文章表示,在OECD闭门会议的背后,拜登政府一直在没有国会支持的情况下谈判一项全球最低税协议。如果允许其继续下去,那么这一协议将对美国的经济产生负面影响,对美国人民造成重大伤害。
几十年来,世界上许多国家一直担心公司通过将其利润转移到低税辖区,从而尽量减少总体税收负担来操纵该制度。正因为如此,包括美国在内的这些国家聚集在OECD,讨论关于如何防止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的想法。
当国会共和党人在2017年通过《减税和就业法案》(TCJA)时,这些对话被摆在了面前。美国认识到,美国的跨国公司正在使用积极纳税规划,以尽量减少他们的税收负担。因此,美国做了艰苦的工作,彻底修改了美国的税法,以防止美国公司离开美国,同时更准确地征收应向美国财政缴纳的税款。从各方面来看,TCJA在这方面是成功的:美国阻止了公司将总部设在海外,公司税收入增加了,并创造了数百万个就业机会。自TCJA法案通过以来,还没有发生过一次重大的倒置。
与此同时,OECD继续进行讨论和谈判,得出的结论是,所有国家都必须对其公司实行最低税。在谈判中,拜登政府和财长Janet Yellen单方面决定,实施全球最低税比保护美国的主权和经济的竞争力更重要。每一次,Yellen部长都做出了破坏性的让步,以保持协议的活力。美国新近改革的(和成功的)税法已经被取消了资格。对美国公司的主要征税权已经给了外国。促进研究和开发并使美国公司具有竞争力的公司税收抵免不再算数了。
如果美国从这些让步中得到了任何回报,那是可以理解的,但美国没有。对损失惨重的解释是,这将创造一个“稳定的国际税收制度”。但实际上,这只是一种委婉的说法,即允许外国攫取我们的税收,并对中国和印度等国家给予特别照顾—拜登政府甚至已经承认了这一点。
这将导致数以百万计的美国家庭的就业机会减少,经济机会减少。根据财政部/OECD的计划,在海外运营的美国公司将受到巨大的影响,一些美国公司将被征收双倍或三倍的税。这将导致美国税收减少,美国工人失去工作,并减少在美国的投资。
此外,这一计划将最终破坏美国在海外的稳定和复杂的关系。该协议中有些条款违反了国际税收协定。这将导致国家之间发生数十年的诉讼,公司和美国消费者将被卷入“交火”之中。
如果拜登政府得逞,那么这将是美国历史上大型经济屈服。相反,其口号“稳定的国际税收制度”可能会造成世界上有史以来的最大“逐底竞争”。各国将利用漏洞来争取特殊排除,而美国自己的国家却拒绝为美国人这样做。这将使在美国创业到海外竞争变得比现在更加困难。
这个全球税收计划最糟糕的部分是,财政部正试图迫使国会陷入困境,以便对美国税法进行修改,使之与这一协议相一致。然而,事实恰恰相反。国会不会在政治协议的基础上修改税法。Estes正在与众议院筹款委员会主席Jason Smith密切合作,提出立法,防止任何国家试图对美国公司实施这一计划。
Estes肯定地表示,在筹款委员会的同事不会被欺负去修改美国的税法,期望政府能捍卫美国和美国公民的利益。
思迈特提醒:Ron Estes是国会中为数不多的工程师之一,在2017年起代表堪萨斯州第四区之前,他曾在航空航天、能源和制造业工作。他是第五代堪萨斯人,前州财长,在众议院筹款委员会、预算委员会以及教育和劳动力委员会任职。
4、美国力图在外国税收抵免(FTC)指南中反映GloBE规则顺序

来源:TAXNOTES
3月6日,美国财政部负责国际税收事务的副助理部长Michael Plowgian在联邦律师协会组织的一次会议上发言时表示,即将出台的美国外国税收抵免指南将可能涵盖GloBE规则顺序,包括在OECD全球最低税框架下对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的处理。
Plowgian重申,财政部将继续就FTC指南开展工作,以解决OECD促成的全球公司税改革支柱二下的税收问题。在2月2日OECD发布了作为支柱二核心的全球反税基侵蚀(GloBE)规则指南后,但关于QDMTT在美国全球无形低税所得(GLITI)制度下的可抵免问题仍然存在。
有专业人士询问Plowgian,他是否可以向从业者保证,根据即将出台的FTC指南,GILTI制度将给予QDMTT抵免。但Plowgian表示,我不能在FTC指南出台之前走得太远,因为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但已经同意了规则顺序,即QDMTT在CFC税之前,而CFC税在IIR之前,希望能反映这一点,同时不赞成双重征税。
Plowgian对与GloBE规则有关的后续明确问题做了一些其他暗示,指出征管指南没有涉及可转让抵免的处理。Plowgian表示,在他看来,可转让抵免的经济性等同于可退还性,但这是在多边讨论中有些争议的东西,因此正在努力向纳税人提供更多关于抵免的明确以及更普遍的明确。
Plowgian表示,财政部还在寻求利益攸关方对处理集团内部资产转让中买方因素的意见。利益攸关方的另一个问题是,是否有必要为公司替代性最低税的分配提供额外指南,如果有必要,应该如何分配该税。
思迈特提醒:2月2日OECD发布的征管指南明确GILTI制度被认为是GloBE规则下的混合CFC制度。范围内美国MNE在计算其业务所在辖区的ETR时,必须考虑其全球GILTI税,但需要一种方法将这些税分配给各个辖区,为此,征管指南规定了一个机械的分配公式和说明性示例。此外,征管指南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QDMTT不会对GILTI进行抵免。
5、美国商业团体称全球最低税可能吞噬美国绿色补贴

来源:FT官网
3月6日,代表在美国投资的大型外国跨国公司的华盛顿贸易团体全球商业联盟表示,拜登政府对投资于绿色技术公司的补贴可能会被外国政府根据全球最低税规则抢走,从而导致美国税收“大规模”转移到海外。其成员面临着“巨大的不确定性”,即根据OECD协议的条款,将如何处理数十亿美元的美国新清洁能源税收抵免。令人担忧的是,美国的税收抵免可能会将一家公司在美国的纳税义务降低至低于全球达成共识的15%,从而使在美国投资的跨国公司有可能被外国辖区征税,作为“补足税”机制的一部分将纳税义务提高到15%。全球商业联盟负责人Nancy McLernon表示:随着欧洲、韩国和其他国家的进展,美国公司几乎没有得到任何指南,而且很快就会发现,在这里投资的税收激励只不过是美国向外国大量转移税收。另一家美国商业游说团体全国对外贸易委员会(NFTC)表示,其成员公司也在寻求明确OECD规则与《通胀削减法案》(IRA)税收抵免的互动。该委员会负责国际税收政策的副总裁Anne Gordon表示,该团体的成员公司对这个问题感到“不舒服”,而且OECD迄今为止的指南没有“明确”涉及美国绿色抵免。其成员正试图弄清楚如何处理这个问题。一些投资大笔资金的纳税人非常担心,如果他们做了所有这些投资,并做了这些事情,那么这些抵免不计入或降低了他们的税率,他们会被困在缴纳15%的补足税上。
思迈特提醒:目前,尽管还没有一个辖区完全正式实施OECD全球最低税,但超过50个辖区已在稳步推进全球最低税规则的国内立法。IRA是拜登政府的旗舰气候法案,为清洁能源行业提供了近3,700亿美元的补贴,旨在刺激私营部门的投资并为该美国的脱碳努力提供动力。但是,该法案涉及新型的税收抵免,使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开发商能够通过向第三方投资者转让税收抵免来获得前期的价值。目前大家并不清楚这些所谓的“可转让”税收抵免在计算公司是否缴纳最低15%的税收时如何处理。但美国财政部表示,根据2月2日发布的OECD GloBE征管指南,IRA中包括的“几个绿色抵免”将受到保护,而其他 “几个”抵免将受到现有指南的保护。一位财政部官员也表示:财政部将继续通过OECD/G20包容性框架进程开展工作,为其他税收抵免的处理提供额外确定性。但是业内人士对OECDGloBE征管指南的法定性表示怀疑,因为在美国一项法律必须由国会通过并由总统签署。
6、英国保险公司协会敦促英国财政部推迟支柱二的实施时间

来源:英国保险公司协会
3月9日,英国保险公司协会(ABI)在一份致英国财政部的《2023年春季预算:改革税收规则以支持繁荣的劳动力并帮助促进经济发展》信函中呼吁推迟英国计划实施OECD促成的全球公司税改革计划的支柱二。
该协会表示,OECD新的全球税收规则的实施不得导致英国(再)保险公司处于不利地位。英国在实施这些规则的支柱二方面比G7的任何其他成员都要快,而这是在国际指南完成或达成共识之前。如果英国实施的规则与其他辖区不同,并且/或者先于其他国家实施,这可能会对英国公司的竞争力产生重大影响,并且会增加征管负担。该行业支持新框架的总体目标。然而,英国政府不应急于求成,率先实施这些改革,而应暂停并重新集中精力,确保OECD的工作已经完成并达成共识,而且这些改革在全球范围内是可行的。只有当各国共同实施相同的改革,改革才能实现其核心目的。我们了解到,实施支柱二规则的措施预计将在《财政法案》中出现,我们敦促在全球规则达成一致和确定之前政府应暂停。至关重要的是,作为更广泛的金融服务豁免的一部分,保险和再保险的所有方面继续排除在支柱一之外,并且政府在OECD正在进行的讨论中继续支持保险业,以确保支柱一和支柱二都能以合理的方式实施,而不会被扭曲。
思迈特提醒:英国于去年1月20日开始就实施全球最低税征询意见并于7月完毕后,在其2022年11月的秋季声明中宣布,将从2023年12月3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年实施支柱二规则,该规则旨在实施15%的全球最低税率。声明表示:这将保护英国的税基,防止激进纳税规划,并加强英国的竞争力,到2027-2028财年每年可筹集23亿英镑收入。该立法预计将包括在即将发布的《财政法案》中。
7、匈牙利总理重申地方营业税是全球最低税的有效税额

来源:匈牙利政府网
3月9日,匈牙利总理Viktor Orbán在布达佩斯举行的匈牙利工商会年度经济会议开幕式上表示,政府将保持低税收水平。关于全球最低税的问题,他承诺额外的负担将是“在外国人的脖子上,而不是匈牙利人”。匈牙利有来自欧盟的“一份文件”,可以将当地营业税纳入全球最低税中。他表示,这几乎无一例外地保护了匈牙利的大公司,因此,全球最低税的引入并不意味着给他们带来额外税收负担。
思迈特提醒:根据匈牙利1990年C法案(地方税法案)第40(1)节,地方营业税的最高税率为2%,然而,具体税率由市政府决定。由于对地方营业税应税所得的定义更为严格,这意味着地方营业税的实际税率将高于2%。这对在匈牙利支柱二范围内的跨国公司尤为重要,因为匈牙利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9%(1996年第LXXXI号法案,第19节公司税和股息税),这大大低于15%的全球最低税税率。因此,对于有大量所得的公司来说,当地营业税将使GloBE ETR提高而超过名义税率。OECD 立法模板第4.2条对有效税额的定义特别包括允许对净利润进行简化估算的税款。而且相应注释明确有效税额的定义包括允许对净利润进行简化评税。例如,允许扣除与相关所得有关的部分但非全部费用的税收将被视为所得税,前提是可扣除费用可以合理地被视为与获得该所得有关的费用。因此,尽管该地方营业税是缴纳给地方当局/市政机构而不是国家的,但是这一事实并不影响其成为有效税额。然而,鉴于匈牙利的公司所得税税率较低,以及对外国直接投资的潜在影响,这对匈牙利来说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虽然当地营业税很可能符合OECD立法模板下GloBE ETR计算的有效税额,但在欧盟的适用应基于欧盟全球最低税指令。因此,匈牙利希望欧盟指令明确列出所有符合条件的税款,以便于解释该指令。虽然欧盟指令本身没有这样做,但特别纳入当地营业税可能有助于说服匈牙利放弃对欧盟全球最低税指令的否决权。它还为在匈牙利开展业务的跨国公司希望模拟全球最低税的影响提供了确定性。
8、民意调查显示瑞士社会民主党的反对意见预计不会阻止全球最低税

来源:LAW360TAX
3月7日,有观察人士表示,瑞士社会民主党否决了瑞士实施国际达成共识的15%最低公司税率提案,但这不太可能在6月18日的全民公投中阻止该措施。
该党表示,只有少数州,而不是全体人民,从计划中的额外收入分配中获益。各州之间的不平等将加剧,各州之间的税收竞争将升温。其原则上支持对跨国公司征收更多的税,但反对瑞士希望在国家层面实施最低税的方式。
但观察家们表示,在瑞士议会下院拥有第二大席位的该党大会代表在2月底拒绝了投票该措施,这可能会损害支持该措施人的机会,但最终支持变革的人似乎更有可能获胜。有税务专家也称到最后这将不能起到什么作用。第二大党选择反对一项提案,往往会降低该提案的政治前景,但仍然认为公投最终会赢得多数,并指出公投可能会得到中间派和右派政党的支持,而且如果瑞士拒绝这项措施,那么就会把税收收入交给其他国家。
思迈特提醒:瑞士选民将于6月18日进行公投,该公投将为全球最低税制度打开大门,瑞士与其他137个辖区在2021年10月原则上达成了共识。税收收入如何在各州和联邦政府之间分配,是社会民主党的一个症结所在。赞成票显示各州应获得75%的额外税收收入,联邦政府应获得25%的税收收入,但该党反对这种结果。社会民主党在瑞士议会中的席位比除保守的人民党之外的任何政党都多,因此社会民主党反对最低税的决定具有一定的分量。根据最低税规定,如果总部设在瑞士的集团在瑞士缴纳税款低于15%,那么该集团有子公司的国家可以根据最低税规定,对该所得征税,该规定称为低税利润规则(UTPR)。虽然瑞士不是欧盟成员国,但它与法国、德国和意大利等欧盟大国接壤并有密切的经济联系,而在2022年12月欧盟成员国理事会达成协议后,欧盟国家应在2023年底前将最低税转换为其国内法律。
9、加拿大今年将继续推进双支柱税收改革计划

来源:加拿大政府网
3月9日,加拿大政府网发布了一份《2023-2024年加拿大部门计划》,该计划表示将制定并支持实施旨在确保加拿大拥有公平税收制度的建议,如新的最低税制度,以确保所有富有的加拿大纳税人缴纳其公平份额,以及对加拿大上市公司的股票回购净值征税。同时,加拿大还将继续与国际伙伴就双支柱税收改革计划进行合作,以确保跨国公司无论在哪里开展业务,都要缴纳其公平份额税收。
思迈特提醒:2022年4月7日,加拿大发布了2022年预算案,其中包括实施OECD支柱二立法模板如收入纳入规则(IIR)和低税支付规则(UTPR))的提案以及国内最低补足税。根据加拿大政府的说法,预计实施立法草案将公开发布以征询意见,IIR和国内最低补足税将于2023年生效,UTPR将不早于2024年生效。而在财政部同步发布的预算案之税收措施:补充资料中就支柱二全球最低税发布了咨询文件,咨询时间也已于2022年7月7日结束;2022年11月3日,加拿大在其发布的2022年秋季经济声明中再次重申对支柱二全球最低税的承诺,并提到其将与国际各方合作“制定一个协调的实施框架,并及时和协调地付诸实施”。但是至今未见加拿大全球最低税的立法发布,所以预计将在今年发布相关立法,而且实施时间也预计将会推迟到2024财年或之后财年。
10、欧洲会计师联盟称欧盟税收规则可能影响全球最低税的计算

来源:欧洲会计师联盟
3月8日,欧洲会计师联盟表示,为欧盟实施全球最低税做准备的公司应注意欧盟其他法律中的一些规定,这些规定可能会影响有效税率的计算。
该联盟发布了一份简报介绍了包括欧盟母子公司指令(2011/96/EU)中的股息双重减税规定,反避税指令((欧盟)2016/1164)中的资产评估规则,以及欧盟为权益融资设立税收优惠的计划。该简报表示,目前不确定欧盟实施的最低税将如何与现有和拟议的欧盟立法互动。欧盟国家正在讨论被称为DEBRA的权益融资税收优惠规则,该规则由欧盟委员会于2022年5月27日提出。而欧盟在2022年12月15日通过了全球最低税指令,该指令将把支柱二最低税规则写入欧盟国家的规则手册中,这是OECD全球税收协议的一部分。最低税将从2023年12月31日开始在欧盟国家适用。
该简报表示,在欧盟运营的大型集团应该采取行动,确定其是否在该指令的范围内,需要实施哪些信息系统,可能的影响是什么,以及是否有任何豁免。同时,欧盟实施的最低税也影响到没有跨境业务的大公司,这些公司被包括在内,以避免指令对非跨国集团产生歧视性争议。
思迈特提醒:1月16日,欧盟委员会公司税务部门负责人Bert Zuijdendorp表示:欧盟委员会希望成员国尽快实施15%的最低税,并将组织专家小组帮助成员国实施欧盟国家2022年12月14日批准的国际税收协议支柱二最低公司税。因此,随着OECD相关征管指南的发布,预计欧盟委员会也将会制定全球最低税的进一步实施指南。
11、泰国将从2025年开始实施全球最低税规则

来源:泰国政府网
3月7日,泰国内阁已经原则上批准了采用OECD全球最低税框架的步骤,并责成投资委员会和财政部进行实施准备。部长们批准了委员会的一项提案,预计泰国将引入OECD促成的全球公司税制度改革的支柱二。根据会议纪要(以下简称“该纪要”),委员会将起草投资促进措施,以根据支柱二规则提高泰国的竞争力。该纪要表示,还将提出措施,以抵消泰国投资促进法下新税收征收准则的影响。
该纪要表示,财政部将着手制定法律和指南,以征收遵循OECD在2021年12月20日发布的全球反税基侵蚀(GloBE)立法模板的补足税,并指出泰国税务局已经在进行立法。根据该纪要,立法和指南还将包括补足税收入的分配,以支持投资促进工作,待确定的比率在50%—70%之间。
财政部提案向委员会提交了GloBE规则范围内的纳税人信息,尽管该纪要没有提供任何关于这一信息的细节。根据该纪要,财政部和委员会将进一步讨论实施细节。
该纪要指出,委员会的提案是为了增强努力,确保泰国保持其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并保留已经在该国运营的大型MNE。实施GloBE规则的泰国法律草案似乎将在2023年推出,但生效日期为2025年。
思迈特提醒:泰国是由142个成员组成的OECD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包容性框架中的138个辖区之一,该框架就实施双支柱计划达成了共识,旨在实现全球公司税制度的现代化。该计划的支柱二将要求所有大型MNE在其运营的所有辖区缴纳15%的最低有效公司税率。据统计,截至目前,全世界有超过50个辖区正处于不同的阶段,正朝着采用GloBE规则的方向迈进。这些国家包括欧盟成员国中国香港韩国日本瑞士英国等等。
12、BVI国际税务局主任表示实施全球最低税将是非常大的征管负担

来源:BVIFinance
2月27日 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国际税务局(ITA)主任La Toya James在一次由BVI Finance举办的题为“征税时代:支柱二和全球公司最低税率的下一步是什么”的网络研讨会上表示:在BVI,我们必须以务实的态度来决定做什么以及如何运作。实施15%的税率将是一个非常大的征管负担。现在还为时过早,但我们将继续与OECD直接合作,以了解它可能对辖区产生的影响,以及他们如何看待我们作为这项工作的参与者。我们确实相信,重点将是与引入补足税的辖区进行信息交换。我们是一个合作的辖区。虽然我们没有公司税,但我们登记处的规模使我们在信息共享方面非常有意义。BVI政府将继续为ITA投入资源,以确保能够跟踪税收方面不断变革的情况。
思迈特提醒:BVI是2021年10月声明的签署方,但是他们不是必须实施支柱二GloBE规则(即不是强制性的),但如果他们实施,则他们应同意以符合支柱二规定的结果的方式来实施和管理。同时,BVI还需要接受其他成员所适用的GloBE规则,包括就规则顺序和任何达成的安全港等的适用达成一致。如果BVI不引入GloBE规则,而只是适应信息交换要求,这实际上意味着任何BVI的UPE、中间母公司或POPE都不会缴纳补足税,自上而下的方法将适用于确定集团中其他将缴纳补足税的公司,以及如果集团中没有实体位于具有合格收入纳入规则(QIIR)的辖区,那么BVI也不会根据低税支付规则(UTPR)向任何BVI实体分配任何补足税。
13、OECD建议巴西应将全球最低税列入税收改革中

来源:巴西众议院官网
3月6日,OECD税收政策和管理中心主任Grace Perez Navarro向巴西财长Fernando Haddad建议,对跨国公司实施15%的全球最低税应成为巴西税收改革方案的一部分。
巴西目前正在审查其税收制度,以期进行重大改革(包括引入单一的消费税,以取代各州的ICMS和市政ISS)。巴西众议院成立了一个税收改革工作小组,以提出综合提案。2023年3月1日,工作小组发布了2023年的工作日程,其中包括16场公开听证会,具体为:3月27-31日从联邦角度看税收改革、4月3-6日从行业角度看税收改革、4月10-14日从分配角度看税收改革、4月17-20日从数字经济和绿色经济角度看税收改革。然而,迄今为止,巴西对OECD全球最低税的实施一直保持相对沉默。
思迈特提醒:巴西是2021年10月声明的签署国。虽然巴西的公司所得税税率相对较高(公司所得税和CSLL目前按应税利润的34%征收),但巴西最大的脆弱性与外国直接投资有关,特别是在自然资源行业,因为许多大型投资协议都包含税收激励,这些激励得到了稳定条款的支持,完全或在一定时期内不受税法任何改革的影响。因此,巴西的税法需要改革,合同也需要重新谈判,否则这些激励可能会导致征收补足税。此外,尽管法定税率高,但各种GloBE调整也需要仔细考虑。例如,巴西的国内税法不对股息征税。支付给非居民的股息也没有预提所得税(尽管对非居民在巴西提供的服务有预提所得税,这是鼓励Amazon、Facebook和Google在巴西设立子公司,在当地纳税并享受股息免税的因素之一)。在计算GloBE ETR时,支柱二GloBE规则将排除的股息从GloBE所得中排除。因此,为巴西税收目的,需要考虑税收处理与支柱二GloBE规则之间的差异,因为如果股息包含在会计利润中,则不在国内征税,但为GloBE所得目的不排除在外,这可能会降低GloBE ETR。
14、泽西岛国家议会审查OECD双支柱税收倡议

来源:泽西岛国家议会官网
3月9日,泽西岛国家议会经济和国际事务小组举行会议对OECD双支柱税收倡议进行了审查,由于根据泽西岛第138(6)号常务命令本次会议不对公众开放,所以没有更多的相关信息发布。但是根据国家议会官网发布的相关往来信函可以获知一些相关信息。本次会议主要是批准2023年2月24日举行的公司服务审查小组会议纪要且关注及讨论财政部和资源部部长的回应函,其中包括OECD双支柱税收倡议。公司服务审查小组在2023年2月24日的会议上讨论了2月6日经济和国际事务小组收到的关于OECD双支柱税收倡议的简报。该简报表示,如果泽西岛希望在2024年实施支柱一,并为实施支柱二做好准备,这将需要国会在2023年9月前批准,以使各行业为变革做好准备。同时部长正在寻求在行业咨询之前提出一项提案,以利于审查工作的开展。而3月10日经济和国际事务审查小组在关于OECD双支柱税收倡议信函中表示,继2月21日关于审查OECD双支柱税收倡议信函后,已经联系了财政和资源部部长以获得更多信息。经过考虑,小组同意需要审查OECD双支柱税收倡议的经济和对外关系因素。
思迈特提醒:2022年4月1日,泽西岛发布了“OECD支柱一和支柱二:税收政策反思”,其中提出了泽西岛关于OECD双支柱倡议的10项关键原则以及四个选项。其中四个选项为:(1)泽西岛不实施支柱二GloBE规则;(2)泽西岛部分实施GloBE—仅实施IIR;(3)泽西岛全面实施GloBE—同时实施IIR和UTPR;(4)泽西岛全面实施GloBE和国内最低税。根据当时设想,GloBE规则将于2024年1月1日实施。
15、中国将在2023年研究完善数字经济相关税制并优化税收征管机制

来源:新华社及财政部官网
3月9日,新华社发布了《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2023年3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在该审查结果的第四部分做好2023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建议之(六)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中特别提出要适应数字经济发展需要,研究完善相关税制,优化税收征管机制。
思迈特提醒:3月6日,财政部官网只是发布了《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该报告的第三部分扎实做好2023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之(七)为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根据该审查结果应该在该报告的该部分内容中也提及了数字经济的相关税制问题。
16、中国财政部就支柱二实施修订ISA12号准则向IASB提供反馈意见

来源:IFRS及财政部官网
1月9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国际税收改革—支柱二立法模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以下简称“IAS12号”)进行修订。征求意见期已于3月10日截止。截至3月10日,IASB官网已经发布了收到的来自全球各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中国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德国会计准则委员会、荷兰会计准则委员会等)、会计师协议(马来西亚注册会计师协会(MICPA)等)和专业机构的88份反馈意见。财政部在反馈意见中表示,总体上同意征求意见稿中对ISA12号所得税的修订建议,包括暂时豁免因实施支柱二立法模板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确认以及相关信息的披露、针对受影响公司的披露要求以及生效日期和衔接规定的相关要求。同时还建议IASB进一步明确范围和具体的披露要求。
思迈特提醒:1月19日,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所得税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财会便函〔2023〕1号),要求对IASB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并于2023年2月17日前提交书面意见。支柱二GloBE规则具有共同方法的地位,由于我国是2021年10月声明的签署国,我国不是必须采用这些规则(即它们不是强制性的),但是,如果我国采用,则必须以符合支柱二规定的结果方式实施和管理这些规则。同样,也必须接受其他包容性框架成员所适用的GloBE规则,包括就规则顺序和任何达成共识的安全港等适应达成一致。目前,虽然我国在发布立法草案方面还没有任何进展,也没有发布实施时间表,但我国财政和税务部门在整个过程中也一直深入参与BEPS项目(双支柱)。详见3月12日tpperson分享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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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度国际税收政策汇编》;
2、《2022年度国际税收案例汇编》;
3、《2022年度全球转让定价动态汇编》;
4、《2022年度全球税收协定动态汇编》;
5、《2022年度全球双支柱动态汇编》;
6、《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政策汇编》;
7、《特别纳税调整新旧政策汇编》;
8、《中国CRS及情报交换相关税收政策汇编》;
9、《走出去企业税收政策法规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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