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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树节】”绿“动春天——带你了解环保税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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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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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13 00:3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上海税务
标题: 【植树节】”绿“动春天——带你了解环保税热点问答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zk5OTgyMQ==&mid=2653457950&idx=1&sn=125ba3fa9a1ad6d0b7de7b20df481582&chksm=8431c33cb3464a2ab69efc4a619d76ed51518c39e114f6046d893b8c476ad628381834eeda3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3-1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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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春风拂面,今天是第45个植树节,保护环境、建立绿色家园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为了让绿色效应持续释放,我国还有保护环境的税法哦!今天,申税小微就带您看一下,环境保护税方面,大家感兴趣的热点问题有哪些吧~

01

问:什么是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对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征收的一种税。

02

问: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是否要缴纳环境保护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五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03

问:我们是一家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厂,需要缴纳环保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生活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不包括为工业园区、开发区等工业聚集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自建自用的污水处理场所。
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厂不属于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

04

问:平时开车出门排放的汽车尾气、鸣笛的噪声,需要交环境保护税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目前列入《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的噪声仅指工业噪声,因此交通产生的噪声不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

05

问:某家工厂不具备监测条件,无法监测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怎么办?
根据《生态环境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计算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6号)的规定:
一、属于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适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排(产)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未规定相关排(产)污系数的,适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排(产)污系数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
二、不属于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适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排(产)污系数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
三、上述情形中仍无相关计算方法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抽样测算方法。”

06

问:环境保护税有什么减征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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