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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对现行减税降费、退税缓税等措施,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
到底哪些优惠政策需要延续或优化呢?
我们不妨对2022年已经到期的常用的税收优惠,且目前还没有明确替代政策做一下梳理。
一、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内的按2.5%纳税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第一条第一款,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个体户投资人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内的减半缴纳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第二条第一款,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三、中小微企业购置设备器具单价超过500万元,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第一条,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四、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无单价限制),允许一次税前扣除并按100%加计扣除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第一条,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统一调整至100%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第二条,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六、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 [2021]38号)第一条和第二条,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1年第11号公告条件的小微企业,在2022年12月31日继续享受全额返还工会经费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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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到期税收优惠就梳理这么多,相信在两会结束后的不久,大家很快就能揭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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