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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10 11: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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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思迈特财税国际税收服务团队
上周双支柱全球动态我们主要可以关注OECD、越南、比利时、美国和IASB等的最新动态,具体概述如下。
目 录
1、OECD将于2023年开始对最低补足税规则进行同行评审
2、越南国民议会议长确认支柱二的实施正在取得进展
3、比利时财政部长提出税收改革中的支柱二
4、美国公司正在评估支柱二协议的影响
5、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陆续发布就支柱二修订IAS12的16份意见反馈
文 章 内 容
1、
OECD将于2023年开始对最低补足税规则进行同行评审
来源:OECD官网
2月27日,OECD税收政策和管理中心副主任Achim Pross在第20期OECD税收座谈会系列活动中发表讲话时表示,OECD将在今年启动同行评审程序,评估各国在国内采用多边共识的全球最低补足税规则的情况,并最终公布这些评审结果。
Pross表示:我们将在OECD网站上公布结果,以便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可以依赖和使用它们来简化制度的操作。同行评审将帮助所有国家在其IIR上是否符合
GloBE立法模板
达成一致。评审以及更新的
注释
,根据需要发布的新
征管指南
,以及共同
GloBE信息报告表
,将有助于“保持制度的一致性”。
Pross还表示,公众对OECD在2022年12月发布的
GloBE信息报告表
草案的意见特别有帮助。
GloBE信息报告表
可能不太受商界欢迎,但这正是我们需要的,我们需要你们的诚实反应,我相信当然我们确实得到了它。有人支持将标准化
GloBE信息报告表
放在交换框架内,以确保对规则的申报和管理采取协调的方法。不过,也有人明确要求,信息报告表要限制报告所需的数据点;有人要求在某些情况下允许辖区报告,而不是成员实体报告。利益攸关方将在3月16日
GloBE信息报告表
的公众咨询会议上讨论这一问题。会议将讨论的另一个问题是,是否应该有多边预先确定性安排的特征。
此外,Pross表示,支柱一的工作也在继续,支柱一要求
金额B
,以简化独立交易标准对基础营销和分销活动的适用。许多评论人员表示,
金额B
的范围太窄,所以“我们正在探索范围是否可以更广”。一些人表示,
金额A
和
金额B
必须联系起来,金额A范围内的MNE也应该能够稳定其分销收益率。
OECD税收政策和管理中心主任Grace Perez-Navarro则表示,包容性框架《多边公约》谈判正在顺利进行,OECD仍然希望在2023年年中之前完成公约文本的定稿。这项工作在技术上非常具有挑战性,利害关系非常大,目前,谈判非常激烈,但我们真的希望我们能在签字仪式前及时完成这项工作。
根据Pross的说法,OECD的目标是在夏季不仅制定金额A多边公约,而且制定
金额B
规则、
GloBE信息报告表
、
税收确定性措施
和进一步可能的
GloBE征管指南
。STTR的发布也将遵循同样的时间表。
思迈特提醒:
OECD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包容性框架中的142个辖区中,除4个辖区(
肯尼亚
、
尼日利亚
、巴基斯坦和斯里兰卡)外,都就采用支柱一和支柱二达成了共识,以跟进BEPS项目第1项行动计划。支柱二采取共同方法,这意味着包容性框架成员不是必须采用这些规则,但如果他们采用,则他们必须按照
GloBE立法模板
和其他指南来执行和管理国内立法。他们还必须接受其他成员对包容性框架中达成共识规则的适应。
2月24—25日在印度班加罗尔举行了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会议总结表示
:G20将继续合作,以建立一个适合21世纪的全球公平、可持续和现代的国际税收制度。仍然致力于迅速实施OECD/G20的双支柱国际税收计划。部长们敦促包容性框架最终确定支柱一,并欢迎OECD发布
GloBE实施框架
。同时欢迎各国为实施
GloBE规则
所采取的步骤,并呼吁包容性框架最终完成支柱二下的STTR谈判,以允许其实施,包括通过制定一项多边公约。
2、越南国民议会议长确认支柱二的实施正在取得进展
来源:越南Investor官网等
2月28日,越南国民议会议长证实,越南政府在实施
支柱二全球最低税提案
方面正在取得进展,包括修订《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草案。此前,2022年8月4日,越南总理发布第55/QD-TTg号决定,成立了总理特别工作小组,以研究并提出实施支柱二全球最低税的解决方案。
思迈特提醒:
虽然越南目前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但实行了一些税收激励,包括:税率激励(10%,最长15年)、有限期限的减免税(最长9年)、利润汇出免税、利润再投资退税和加速折旧等。在经济特区,优惠机制可能更加长期。据报道,虽然标准税率为20%,但在优惠期内,FDI企业的有效税率平均仅为12.3%。这低于支柱二下15%的全球最低税率,如果越南政府不采取行动,则可能导致国内税收损失。这种情况因越南FDI的来源而加剧,其中许多受益于优惠税收激励。
据越来官方统计,在2023年前2个月,大约有51个国家和地区在越南有大量投资。新加坡以超过9.784亿美元的投资总额居首,占越南总投资资本的近31.6%;中国台湾以近4.071亿美元位居第二,占投资总额的13.1%;荷兰排名第三,注册投资资本总额近3.69亿美元,占总投资资本超过11.9%;随后是中国、韩国和瑞典。然而,中国在新投资项目的数量上处于领先地位(占近17.2%),而韩国在资本投资额(占21.1%)以及资本捐助和股份购买(占30.5%)方面处于领先地位。从2022年整体来看,在越南的主要投资国中,韩国是最重要的投资伙伴,注册资本总额近810亿美元,占总投资资本的18.5%。
虽然新加坡最新年度预算宣布将从2025年开始实施GloBE规则,但韩国已经基本确定从2024年开始实施全球最低法,荷兰和瑞典等也将在2024年开始实施。这给越南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因为如果不在2024年之前采取行动,越南的低税实体将在其他辖区(最明显的是韩国、欧盟等)被征税。因此,采取和实施相关措施有一定的时间压力。
因此,预计越南将在2024年实施全球最低税,可能会引入QDMTT,以防止收入外流,并审查其税收激励制度。这将涉及修改一些法律,包括税法、投资法以及与国家间投资和贸易国际协定有关的法律。
2月24日,越南投资者(www.theinvestor.vn)举行了研讨会,讨论在世界各国准备实施全球最低税(GMT)时,越南如何保持和提高竞争力和吸引FDI的解决方案。在本次会议上,总理全球最低税(GMT)特别工作小组成员同时也是越南外商投资企业协会(VAFIE)会长的Nguyen Mai教授表示,该工作小组将于今年6月向政府提交在越南适用新税收规则的提案。越南需要迅速实施GMT,以便能够挖掘新的机会。他将新的全球税收改革描述为一场国际竞赛,因为各个国家都在寻求吸引更多的FDI,他还为越南实施全球最低税提出了8个解决方案。
详情敬请关注tpperson本周分享内容。
3、比利时财政部长提出税收改革中的支柱二
来源:比利时财政部
3月2日,比利时财政部长Vincent Van Peteghem提出了一份“广泛的税收改革”方案,其中包括对跨国公司的全球最低税。Peteghem表示,我们对跨国公司实行全球最低税,要求每个纳税人做出公平的贡献。我们正在为跨国公司引入最低税,而且我们是在一个国际框架内这样做。通过这一全球最低税,我们在打击逃税和避税天堂的斗争中迈出了重要一步。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将确保跨国公司也能做出公平的贡献,并为我们比利时公司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环境。
思迈特提醒:
据有关报道,比利时计划从今年1月1日就开始实施
全球最低税
,但是,政府仍然需要就这一改革方案达成协议,而且这些措施可能会有变化。这样比利时将成为全球首个实施全球最低税的国家。根据与政府最新税收改革提案相关的估计,比利时预计实施全球税收计划的支柱二将带来超过20亿欧元的税收收入,其中2024年将增加6.34亿欧元,2025年将增加7.14亿欧元,2026年将增加7.48亿欧元。而在2022年10月,比利时政府预计每年从全球最低税中获得3亿欧元。
4、美国公司正在评估支柱二协议的影响
来源:BloombergTax
3月2日,纽约州律师协会税务主管Philip Wagman表示,随着世界各国准备开始实施2021年全球税收协议的15%最低税率,美国公司开始评估该措施对未来商业交易的潜在影响,包括合资企业和并购。
Wagman在接受彭博税务采访时表示,当涉及到公司的收购和出售以及其他交易时,更多的跨国公司开始评估与
OECD最低税
(被称为支柱二)有关的成本和风险。有很多问题需要考虑,一项涉及受支柱二约束的跨国公司收购的交易可能会引起进一步的考虑。当公司被收购时,哪些类型的风险可能会伴随着它,以及什么是减轻这些可能风险的最佳方式?
Wagman表示,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各国政府开始适应这些规则之后,对
支柱二
的进一步指南需求将变得更加清晰。对于像
支柱二
这样有许多新方面的进展,将有一个过程,可能需要多年来观察这些规则在实践中如何适应。根据经验,可能会“完善规则的结构,或者考虑取消这些规则或找到一些更新的版本”。
Wagman于今年1月被任命为纽约州律师协会新的税务主管,此前他自2011年起担任该协会税收小组的执行委员会成员,该小组围绕新的州、联邦和城市税收规则和条例提供无党派的意见。
思迈特提醒:
OECD主导的
双支柱协议
旨在由各国政府在其国内实施。在欧盟去年年底就要求成员国在今年年底前采用这些规则的指令达成一致后,韩国、日本、英国等其他国家已经开始跟进。但美国目前还没有计划采用
支柱二
。然而随着各国
支柱二
的实施,对各辖区总部位于美国的跨国集团子公司势必会产生影响。而美国目前已有自己的全球无形低税所得(GILTI)、税基侵蚀与反滥用税(BEAT)和公司替代性最低税(CAMT)三个最低税,尽管2月2日OECD发布的
全球最低税征管指南
解决了GILTI税问题,但是并没有涉及BEAT和CAMT税款的处理问题。
5、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陆续发布就支柱二修订IAS12的16份意见反馈
来源:IASB官网
1月9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
国际税收改革——支柱二立法模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拟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以下简称《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进行修订。征求意见期将于2023年3月10日截止。截至3月3日,IASB官网已经发布了收到的来自全球各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德国会计准则委员会、荷兰会计准则委员会等)、会计师协会(马来西亚注册会计师协会(MICPA)等)和专业机构的16份反馈意见。
思迈特提醒:
1月19日,我国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所得税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财会便函〔2023〕1号),要求对IASB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并于2023年2月17日前提交书面意见,但IASB发布的16份意见中还未见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反馈意见。
支柱二GloBE规则
具有共同方法的地位,由于我国是2021年10月
声明
的签署国,我国不是必须采用这些规则(即它们不是强制性的),但是,如果我国采用,则必须以符合支柱二规定的结果方式执行和管理这些规则。同样,也必须接受其他包容性框架成员所适用的
GloBE规则
,包括就规则顺序和任何达成共识的安全港适用达成一致。目前,虽然我国在发布立法草案方面还没有任何进展,也没有发布实施时间表,但我国财政和税务部门在整个过程中也一直深入参与BEPS项目(双支柱)。而且,2021年10月9日,在10月8日OECD/G20包容性框架136个成员就
双支柱方案
达成共识后,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就第一时间发布了《
关于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双支柱方案的声明》的中文翻译版
;2021年12月22日,在12月20日OECD发布
GLoBE规则立法模板
后,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也第一时间发布了
《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支柱二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立法模板》的中文翻译版
;此外,2021年7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在中国税务报发布了《
解答数字经济税收新“双支柱”方案的20个问题
》,2021年12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专项研究小组在中国税务报发布了《
国家税务总局权威解答:数字经济税收“双支柱”30个问题
》,2022年7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专项研究小组在中国税务报发布了
《数字税收“双支柱”问答:支柱二GLoBE规则十五问》
。
温馨提示:
点击文中
蓝色下划线词句
,可查阅tpperson往期推送内容;点击“阅读原文”,加入知识星球之“国际税收学习圈”(年费500元)可下载思迈特国际税收系列汇编(共9个)
:
1、《
2022年度国际税收政策汇编
》;
2、《
2022年度国际税收案例汇编
》;
3、《
2022年度全球转让定价动态汇编
》;
4、《
2022年度全球税收协定动态汇编
》;
5、《
2022年度全球双支柱动态汇编
》;
6、《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政策汇编
》;
7、《
特别纳税调整新旧政策汇编
》;
8、《
中国CRS及情报交换相关税收政策汇编
》;
9、《
走出去企业税收政策法规汇编
》。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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