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4942
  • Tax100会员 33219
查看: 236|回复: 0

【税问我答】我公司将一块未开发的土地进行转让,土地增值税可以加计扣除吗?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600
2023-3-10 10:4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菏泽税务
标题: 【税问我答】我公司将一块未开发的土地进行转让,土地增值税可以加计扣除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DE3MjEyOA==&mid=2247498059&idx=4&sn=5bcdb68b43097d06770f7034e82633cd&chksm=a6cc7dc491bbf4d2b93cb1e61a57bb9ebd3275030eb3683d2d619fe5d21a400757a06002bdb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3-06 17:55
二维码: -



问:我公司将一块未开发的土地进行转让,土地增值税可以加计扣除吗?
答: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投入资金,将生地变为熟地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费用,和开发土地所需成本再加计开发成本的20%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如你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进行开发即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只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不可以再加计扣除。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国家税务总局成武县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办公室

推荐文章
关于“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的倡议书
400_1678416320190.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