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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热点|枣庄税务一周税费热点问题解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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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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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10 09:4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枣庄税务
标题: 每周热点|枣庄税务一周税费热点问题解答(1)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MDA0NTU2NA==&mid=2651741807&idx=2&sn=d3f7e1449fcf0d06a8d461c07a1f590b&chksm=8538247cb24fad6a012894a1475e4fbe3d0a7db4098ee8079fd6bea1b2aa52f81c66532e539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3-09 16:56
二维码: -

1.纳税人向哪里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第九条规定,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
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要收入来源地,是指2022年向纳税人累计发放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金额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单位为纳税人代办汇算的,向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为方便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汇算期结束后,税务部门将为尚未办理申报的纳税人确定其主管税务机关。
2.纳税人可通过什么渠道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第七条规定,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的地址。
3.2022年11月实收资本到账30万元,怎么申报印花税?
答:先核实税费种认定情况,2022年是否存在营业账簿印花税认定,若有,则采集对应所属期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税源信息,逾期申报印花税。若无,则先认定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种,再去申报。
注意:若电子税务局逾期申报模块申报不上,则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大厅进行申报。
4.营业账簿能按次核定印花税吗?
答:不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5号)第三条规定:应税营业账簿按年申报缴纳印花税。因此,不能按次核定营业账簿印花税。
5.印花税申报按年申报流程问题?
答:印花税申报按年申报流程如下-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找到印花税申报。

把纳税期限修改“按年申报”,税款所属期改成2022年1.1—2022年12.31,选择印花税,提示税源采集,再点击税源采集。


点击新增税源之后会有提示点击确定。

然后把纳税期限改成按年。

修改按年后填写数据保存,保存成功后点击跳转申报,选择“按年”,纳税期限选择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之后,选择印花税后点击右上角“下一步”,确认数据没有问题申报即可。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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