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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季申报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就部分业务放弃免税,开具1%或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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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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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10 09:4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枣庄税务
标题: 按季申报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就部分业务放弃免税,开具1%或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MDA0NTU2NA==&mid=2651741681&idx=4&sn=7e5a792c2cfeea33bf5838d04030cea8&chksm=853827e2b24faef48956e5bec6d843102ef98769789e40e38b533e0979b6beac34ff179babf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3-07 17:07
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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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我是个体工商户,属于按季申报的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一季
度预计销售收入为25万元。请问我
是否可以根据客户要求,就部分业
务放弃免税,开具1%或3%征收率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四条、第五条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您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就部分业务放弃上述减免税政策,按照1%或者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相应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办公室
审核:武广文
编校:张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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