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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金智库] EOD与PPP、BOT、TOT的区别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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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启金智库
标题: EOD与PPP、BOT、TOT的区别与联系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3-06 20:12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2NTM4NTM1NQ==&mid=2247574667&idx=7&sn=43cba5a54805328564b7de873bbf3e30&chksm=ea9dc06fddea4979242267f04f36d1c216c3a23c4c4704d0a7121909f0e607c6328e87542ebe#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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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是EOD模式的三种落地方式之一。对于投资规模较大,包含一定量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占比(使用者付费),且当地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财政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不超过10%,项目实施不是很紧迫的区域,EOD项目可采用PPP模式实施。
其实,EOD模式与PPP模式的关系无非有两种:一种是把EOD模式界定为PPP模式的一种创新模式,另一种是把EOD模式界定为PPP模式的“战略合作伙伴”。
  
但不管是何种界定,EOD模式都是在为PPP模式进行有效赋能。
  
1、PPP模式-公共与私营合作制

PPP通常是指公私之间为了基础设施的建设,或者为了提供某种产品或服务,通过特许经营协议的签订,形成的一种合作伙伴关系。
  
在这种关系下,双方拥有的权利及应尽的义务是通过特许经营合同的签订来维持的,最终的结果是在项目中合作方的建立比单独行动更加有利。
  
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可以采用不同的PPP运作模式,为项目提供多样的合作选择。




PPP模式的运作过程


PPP模式的主要运作方式

综上所述,PPP的概念无论从广义或狭义上讲,范围都要比BOT、TOT等要广,BOTBDOTBOOBTODBFODBOBOOTTOTO&MSOTBBO等都可以看作是PPP模式的一种运行模式。
  
目前,我国政府发布的关于PPP的政策和指导意见大多与BOT及TOT模式有关,运用这两种模式完成污水环保项目的经验也较多,加上污水环保PPP项目自身的特点,我国污水环保项目多采用BOT或TOT模式。
  
2、BOT模式-建设-运营-移交
  
BOT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社会资本方获得污水环保项目的特许权,并在特许期内对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等负责,通过运营收益将投资收回并赚取利润,期满后将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

污水环保BOT项目运作框架

对于我国污水处理行业来说,运用BOT模式的优点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能够有效筹集国内外资金,解决政府资金不足问题。

我国政府长期负担着污水环保项目需要的高额资金,在政府有限的财力下导致投入的资金不足。该模式可以将国内外的社会资本引入污水处理行业,避免了因政府缺乏资金投入制约污水处理行业发展的问题。
  
(2)有利于污水处理行业的市场化改革。
  
该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方发起、筹资、组织实施和经营管理,因而可以避免出现政企不分、政府过多包揽的问题,还将市场机制的作用发挥出来。该模式可以将单一的投资主体发展为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吸引民营经济实体及该行业国内外的大型企业参与进来。不但缓解了政府的财政压力,还引入竞争机制,加快制度创新改革的脚步,打破政府垄断污水处理行业的局面。
  
(3)有利于引进我国或者国外对项目建设及管理的先进经验,大大提高建设及运营的效率。
  
我国或者国外该类行业公司的管理经验及先进技术可以提高污水处理的运营效率。
  
(4)有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
  
该模式不再需要政府在负责污水环保项目的建
设的同时还要对其进行经营,可以让政府把精力主要投放在宏观的监管上,利于
城市的整体规划、管理。这不仅有助于政府转变职能、提高监管水平,而且可以
减少政府在规划决策时的盲目性。
  
BOT模式在我国污水环保领域的运用中也存在弊端:
  
(1)对政策长期稳定性的隐忧。
  
BOT模式的特许经营期一般超过二十年,人们对长时间内的国内外经济环境、政府相关政策的变化预见有一定的局限性,这使得一些潜在投资者望而却步。
  
(2)法律法规不健全问题。
  
该模式具有较长的周期、复杂的结构,需要严格的法律环境,但我国尚未成立BOT法,该类项目在运作过程中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
  
(3)固定回报率的弊端。
  
我国污水环保项目大多采用固定投资回报率。该方式不利于项目发挥较高的运作效率,因为项目公司在固定回报的情况下会缺乏对运营效率进行提高的动机,也缺少将运营成本降低的奖励机制。
  
3、TOT模式-转让-运营-移交
  
TOT模式是在BOT模式的基础之上发展而来的,它是为了克服BOT模式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经营中的局限性而出现的一种方式,也是特许经营的一种方式。
  
TOT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社会资本方获得已建成投产运营的污水环保项目的经营权,在特许期内对其进行经营,将该项目在未来若干年的收益一次性的支付给政府,政府再将这笔资金用于新的污水环保项目建设。期满后,再把该项目向政府移交。

污水环保TOT项目运作框架
  
对于我国污水处理行业来说,运用TOT模式的优点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引资成功率高。

与BOT模式相比,该模式下社会资本方购买的是已经建成并且投入运营的污水环保项目的经营权,从而避免了在污水环保项目建设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和矛盾。该模式不转让资产的所有权,只对经营权进行转让,所以不会发生产权的纷争,双方更容易达成合作。
  
(2)减轻政府财政压力。
  
采用该模式,政府可将未来收益变现,并用该资金新建污水环保项目或偿还项目建设担负的债务,并且在污水环保项目转让后,减少了财政补贴。
  
(3)引进竞争机制,提高运营管理效率。
  
社会资本方通过与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获得污水环保项目的经营权,可以将先进的管理经验及技术引用进来,在将运营成本降低的同时将管理效率进行提高,使多方获益。
  
TOT模式在我国污水环保领域的运用过程中也存在弊端:

(1)经营权顺利转让麻烦多。

当政府向社会资本方移交污水环保项目的经营权时,一定要先将企业改制可能出现的问题解决好,包括人员安置、移交内容与协议不符或其它新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妥善解决才能保证污水环保项目的经营权顺利转让。
  
(2)融资成本较高。

社会资本方在进行融资时必然要求一定的回报率,只有同期贷款利率低于投资回报时才有意愿进行投资,导致出现较高的融资成本。
  
(3)投资回报率较低。

相对于社会资本方而言,采用TOT模式的投资回报率略低于BOT模式的投资回报率。
  
(4)项目的运作缺少良好的法律环境。

虽然相对BOT来说TOT的环节较少,但在利用外资时也需要完善的法律环境,我国缺少TOT模式的法律。
来源:环保水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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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提纲】
第一讲、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重组整合、转型发展和投融资模式创新要点与案例
(时间:3月17日上午09:00-12:00)
主讲嘉宾:罗桂连博士,[产融公会]城镇化投融资学友会班主任,现任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投融资中心首席专家。
一、城镇化投融资背景
二、融资平台转型发展
三、投融资模式创新
四、答疑与交流
第二讲、培育核心资产、盘活存量资产和公募REITs的要点与案例
(时间:3月17日下午14:00-17:00 )
·主讲嘉宾:罗桂连博士,[产融公会]城镇化投融资学友会班主任,现任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投融资中心首席专家。
一、培育核心资产
二、盘活存量资产
三、公募REITs
四、答疑与交流
第三讲、新形势下地方政府基建投资项目精准谋划与投融资创新、“专项债+”模式、EOD模式实施的实务及案例
(时间:3月18日上午09:00-12:00 )
·主讲嘉宾:刘芳,云岭咨询常务副总经理。拥有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和国际内审师资格,2017年入选国家财政部PPP专家库,2020年荣获全国首届全过程工程咨询“十佳总咨询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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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方政府基建投资项目谋划的理念创新、基本逻辑和实务操作
三、地方政府基建项目投融资策划核心理念、实施路径及主要投融资模式
四、政府专项债及“专项债+”模式运用的思路及案例
五、EOD模式实施要点及及实务案例
六、答疑与交流
第四讲、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利用债券市场融资
(时间:3月18日下午14:00-17:00 )
·主讲嘉宾:单华军,太平洋证券总裁助理、投行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分管债券业务),财政部内控标准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固定收益委员会委员。
一、政策环境解读
二、债券市场分析
三、云南城投现状
四、债券融资探讨
五、答疑与交流
第五讲、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如何做好产业基金实施资本招商
(时间:3月19日上午09:00-12:00 )
·主讲嘉宾:王言峰,敦行投资董事长,南京、宁波、威海、徐州、盐城、赣州等地区顾问,多家国企外部董事。专注于地方国资公司投融资、企业资本运作、产业转型、证券投资等领域。
一、从一个案例看投行思维招商和产业基金招商
二、我国地方政府和国企面临的形式变化
三、我国地方政府和国企要学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转型和发展
三、产业引导基金概况、最佳实践以及成功的注意要点
四、答疑与交流
第六讲、政府基建项目投融资模式、工具与片区开发投融资规划和案例
(时间:3月19日下午14:00-17:00 )
·主讲嘉宾:张继峰,云岭咨询集团副总经理兼首席经济学家,财政部、发改委双库PPP金融专家,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PPP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
一、政府基建项目投融资的逻辑、模式与工具
二、片区开发投融资规划
三、答疑与交流
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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