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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稳经济运行33条”涉税政策实施细则——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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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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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4 01:3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天津宁河税务
标题: 【政策解读】“稳经济运行33条”涉税政策实施细则——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政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jMzNDE4Nw==&mid=2650227655&idx=2&sn=1870b95d0437c88cd505831da9980c30&chksm=88b25bc3bfc5d2d5343613b38184097a7474654fb9e9cd0c5c15a4fdbdb814813517426a815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3-03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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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全力提振发展信心,我市结合实际出台九方面33条政策措施,推动全市经济运行一季度良好开局全年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本期将为您介绍“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政策”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政策


一、适用对象

购置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



二、政策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



三、享受条件


01
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02
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
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
(2)
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标准;
(3)
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
(4)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
来源:天津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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