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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税务智能导税平台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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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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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3 20:3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汕头税务
标题: 广东税务智能导税平台操作指引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wNDc2MDMzMw==&mid=2247559879&idx=3&sn=e93742677c24987a306d7d896504d855&chksm=97389ea5a04f17b38f660bc81e0857967883d35cd61d632e8603988d0aef9b25ef0ba29b22f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3-02 19:00
二维码: -

广东税务智能导税平台操作指引
为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办理税(费)业务的便利度,我市去年上线了V-tax平台(即广东税务智能导税平台),为纳税人缴费人打造了线上办税服务厅,争取让纳税人缴费人“一次都不用跑”。下面,就以自然人不动产租赁发票代开业务为例。
  自然人出租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通过广东税务智能导税平台提交代开不动产租赁发票申请。详细的操作流程如下。



不动产租赁发票代开
1
纳税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渠道在广东税务智能导税平台办理自然人不动产租赁发票代开业务:
(1)微信搜索小程序“粤税通”,登陆后,选择【预约办税】后,选择【智能导税】,进入广东税务智能导税平台。
(2)打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网,下拉,选择【预约办税】,进入广东税务智能导税平台。后续操作流程基本一致,以下将以电脑端的操作流程为例。
2
选择不动产所在地,点击【确认】后,选择【远程可视化办税】。

3
输入身份证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待收到手机短信后,填写验证码登录。


4
选择【智能导税】进入办理入口页面,选择不动产所在地后,选择【个人业务】,以下以自然人开具住房租赁发票为例。

5
选择【自然人不动产租赁】—【自然人住房租赁】后,点击【确定】,根据需求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6
选择【详情】,开始办理相关业务。


7
【办税地区】选择到不动产所在地,选择【远程可视化办税】。

8
根据系统要求,上传相应资料后,点击【提交】,若非本人办理,经办人需填写姓名及联系电话后,点击【确定】,勾选【授权后台帮办】后,点击【确定】。
注:所需提供资料可通过点击【表单下载】跳转“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纳税服务”—“下载中心”—“表证单书”页面,纳税人可根据需求寻找对应表单进行下载填写。

9
提交申请后,纳税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渠道得知事项办理进度:
(1)“粤税通”—【智能预约】—【我的待办】—【线上待办】
(2)“广东税务智能导税平台”—【V-tax业务】
10
业务办理完成后,纳税人可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或“广东税务智能导税平台”上形成的付款二维码或到办税服务厅现场进行税款缴纳。对于开具的租赁发票的领取,纳税人可以选择到办税服务厅现场领取,也可选择采用邮寄到付的方式。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供稿: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南澳县税务局
编发:汕头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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