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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同学咨询雇主责任险的问题,那么该如何税务处理呢?
一.企业所得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自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执行。
根据上述税收政策规定,企业购买的雇主责任险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税前扣除同时也要取得合规的税前扣除凭证,因此建议主动向投保公司索取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包括专票或普票。
该文件出台前,大多数税务机关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认为属于商业保险的范畴。
二.增值税处理
雇主责任险是企业为了转嫁自身风险购买的一种财产保险,不属于专用于员工福利范畴。因此根据现行增值税法规规定,企业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三.个人所得税处理
雇主责任险的受益人属于雇主企业,所以雇主是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去为自己购买雇主责任险规避企业经营风险,因此与员工个人无关,不需要员工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印花税处理
企业购买雇主责任险属于财产险的范畴,“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之《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雇主责任险保险合同应按“财产保险合同”税目,按保险费收入1‰贴花。企业应缴纳的印花税计入“税金及附加”会计科目。
五、会计处理
企业购买雇主责任险的目的是保证被保险人雇主的权益,一般可以根据员工所属部门进行核算,购买雇主责任险的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
注:转发请注明来源“东方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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