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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处理费缴费人看过来,《深圳市税务局电子缴款凭证》上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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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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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3 17: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深圳税务
标题: @生活垃圾处理费缴费人看过来,《深圳市税务局电子缴款凭证》上线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3NjY0MzIzMg==&mid=2247584951&idx=1&sn=84b11a02c64825d2c8cb3118a55b23c1&chksm=fd130578ca648c6ed09ac78c929f72147434424b27b45044836c4a504c6a78df3553b51fdc3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3-01 18:16
二维码: -




今年3月1日起,缴费人在深圳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后,可直接在线上开具《深圳市税务局电子缴款凭证》,并自行下载打印了!电子缴款凭证上线后,可以满足缴费人实时开票的现实需要,是税务部门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解决缴费人开票难题的务实举措,有助于降低代征成本、提高征管效率。

现在,就让我们一起去了解吧!


PART 1
什么是《深圳市税务局电子缴款凭证》?有什么作用?

深圳市税务局电子缴款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委托代征生活垃圾处理费启用电子缴款凭证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通告2023年第1号),深圳市税务局决定自2023年3月1日起在委托代征生活垃圾处理费中启用《深圳市税务局电子缴款凭证》(以下简称电子缴款凭证)。该凭证在深圳市范围内使用,可作为缴费人的记账核算凭证。



PART 2
从何时开始可以开具《深圳市税务局电子缴款凭证》?

2023年3月1日起
自2023年3月1日起,缴费人在深圳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后,可以开具《深圳市税务局电子缴款凭证》。

PART 3
缴费人如何获取电子缴款凭证?

获取电子缴款凭证
深圳市税务局委托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布吉供水有限公司、深圳市大工业区水务有限公司、深圳市白坭坑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厦村宏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代征生活垃圾处理费。缴费人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后,代征单位向税务部门报送委托代征费款明细数据。
根据代征单位使用收费信息系统的不同情况,缴费人分别通过以下两类渠道获取:
渠道一:对于深圳市布吉供水有限公司、深圳市大工业区水务有限公司、深圳市白坭坑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厦村宏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用户,缴费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自行开具,或由代征单位登录电子税务局为缴费人开具。

(具体操作期待明天微信公众号推文“@非水务集团系列的被代征人 生活垃圾处理费电子缴费凭证操作指引点这里”)
渠道二:对于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用户,由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缴费人开具。

(具体操作期待明天微信公众号推文“@水务集团系列的被代征人 生活垃圾处理费电子缴费凭证操作指引点这里”)


PART 4
电子缴款凭证是否支持有效性查验、查询及补打?

补打电子缴费凭证
可以,缴费人可以通过电子缴款凭证原开具渠道进行查询及补打,并可以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查验电子缴款凭证的有效性。


PART 5
是否必须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如果已开具电子缴款凭证,是否可再开具完税证明?

电子缴款凭证 vs 完税证明
电子缴款凭证在深圳市范围内使用,可作为缴费人的记账核算凭证,无需另行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如需在深圳市范围外使用,缴费人可在代征单位向税务部门结报费款后,登录电子税务局自行开具,或由代征单位登录电子税务局代为开具(具体结报时间请咨询代征单位)。换开税收完税证明后,该笔费款已开具的电子缴款凭证将自动失效。
缴费人如已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则该笔费款不可再开具电子缴款凭证。


PART 6
因身份验证不通过无法开具电子缴款凭证,如何处理?

及时补充更新个人信息
缴费人如需开具电子缴款凭证,应向代征单位提供符合开具要求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缴款人名称。如在代征单位登记的上述信息不完整或有变化,需及时前往代征单位进行补充更新。


来源:深圳税务
供稿:非税收入处、福田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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