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97
  • Tax100会员 33212
查看: 214|回复: 0

【老友学堂直播预告】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讲解来啦!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376
2023-3-3 14:0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南宁税务服务号
标题: 【老友学堂直播预告】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讲解来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ODQ3MzYyMA==&mid=2247563282&idx=2&sn=a305425f749a93a19f48e85e3f9e7932&chksm=eca6f9e9dbd170ffd1c2c80e9944ea07344ee161495f3057c7def8b6057da8c0961adbcdb1c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2-28 17:42
二维码: -

直播预告

为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21年7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对企业申报抵免境外所得税收提供分支机构审计报告等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大幅减少了证明材料报送。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进一步实施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自2023年3月1日起,新增6项税务证明事项从“证明”改为“承诺”,在全国范围内对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等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使纳税人获得更多便利。
那么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税证明事项具体有哪些呢?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是必须进行承诺还是可以自愿选择呢?
纳税人对承诺的真实性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3月1日(星期三)上午9:30分
老友学堂为您讲解《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老友们,赶快扫描或识别海报中的二维码
一起来看看吧!

如果错过我们的直播
还可以预约回放哦!

289_1677823559412.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