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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缴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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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3 13:2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东城税务
标题: 3月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缴费提示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OTE4MzQ3Mw==&mid=2654855743&idx=1&sn=65c91661a1dc82c06d55a5b7112ace5c&chksm=80aacba1b7dd42b7a1950035760f3a3204316a86f318f0794f096a44146b1c212f9decee38f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3-03 11:22
二维码: -
一、企业社保费
2023年3月企业社会保险费征缴时间为3月10日至25日。其中3月10日是银行批量扣款日。为确保缴费单位批量扣款成功,建议选择批量扣款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单位于3月8日前确保用于缴费(含8日前办理的补缴费额)的银行账户余额充足。对于未在规定缴费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影响个人社会保险权益。请缴费单位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征期内完成缴费,非征期不能缴费。
您单位可以下载“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查询银行批量扣款是否成功,或通过客户端采用除“银行批量扣款”外的其他方式完成缴费。“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及操作视频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下载。
提示:为便于及时接收社保费相关提示短信,请您及时到税务部门和社保部门更新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注意!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到期,别急!可申请延长还款期限
注意!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办法的通告
注意!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单位缴费的通知
二、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
3月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时间为3月10日至25日
提示:补缴缴费请通过人社(医保)渠道完成。
您还可以直接点击下方视频进行操作学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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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东城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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