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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定价] 【特别关注】OECD提交给G20财长和央行行长的新税收报告聚焦双支柱等6大税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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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2023-3-3 13: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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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OECD官网
编译:思迈特财税国际税收服务团队

目 录
1、概要
2、双支柱国际税收方案
﹥支柱一
﹥支柱二
﹥影响评估
﹥公司税统计
3、税收与发展
4、税务透明度和信息交换全球论坛
﹥自动交换信息
﹥应要求交换信息
﹥加密资产报告和更新的自动交换信息共同报告标准
﹥通过能力建设协助全球论坛成员
﹥通过区域倡议协助全球论坛成员
﹥促进发展中国家采用和实施AEOI
﹥应对税收犯罪和其他金融犯罪的全政府方法:为非税务目的共享信息
﹥培训活动
5、税收与犯罪
6、BEPS项目实施
﹥第5项行动计划有害税收实践
﹥第6项行动计划税收协定滥用
﹥第13项行动计划CbC报告
﹥第14项行动计划相互协商程序
7、碳减排方法包容性论坛
文 章 内 容
概要

2月24日,OECD官网发布了《OECD秘书长提交给G20财长和央行行长的税收报告》(以下简称“该报告”),该报告是今年印度担任G20主席国期间OECD向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提交的首份税收报告,以供财长和央行行长们在2月24-25日的印度班加罗尔会议期间进行审议。该报告包含双支柱国际税收方案、税收与发展、税收透明度和信息交换全球论坛、税收与犯罪、BEPS项目实施以及碳减排方法包容性论坛6部分内容,其中特别关注双支柱国际税收方案
该报告指出,OECD/G20 BEPS包容性框架(包容性框架,IF)迎来了新成员阿塞拜疆后,成员总数达到142个国家和辖区,IF成员通过实施OECD/G20 BEPS项目,在平等的基础上合作解决避税问题,提高国际税收规则的一致性,并确保税收环境更加透明。包容性框架的优先事项仍然是通过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双支柱解决方案完成国际税收规则的改革,以应对经济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双支柱解决方案)。在加入2021年10月8日达成共识的138个辖区和国家中,双支柱方案的实施进展顺利。关于支柱二,全球最低税现已成为现实,所有27个欧盟成员国以及英国瑞士日本韩国新加坡和其他许多国家都在推进立法。2023年2月2日,包容性框架就技术指南达成了共识,以协助各国政府实施全球最低税,这代表了包容性框架成员承诺在2021年10月交付立法模板的最后一项工作。全球最低税的区域性倡议也在进行中,特别是非洲税收管理论坛(ATAF)发布了《起草国内最低补足税立法的建议方法》,以实施全球最低税。关于支柱一,在与利益攸关方和公众进行了一年的咨询之后,包容性框架的代表们现在正夜以继日地工作,以达成多边公约(MLC)文本,以便在2023年年中开放供签署。自2022年10月最后一次会议以来,包容性框架的代表们已经召开了240多个小时的技术会议,以推进双支柱工作,并启动了5次公众咨询。
2023年1月,OECD发布了一份最新的经济影响评估报告,显示实施双支柱解决方案的收入增长将高于之前的预计。支柱二全球最低税现在预计将带来约2,200亿美元的年全球收入增长,或全球公司所得税收入的9%。支柱一现在预计每年将对约2,000亿美元的利润分配新征税权给市场辖区,这预计将带来130-360亿美元的年全球税收收入增长。发展中国家来自支柱一的收入增长占当前公司税收入的比例预计也将高于较发达经济体。支柱一旨在确保世界上大型跨国公司(MNE)的利润和征税权在各国之间更公平地分配。支柱一金额A通过将MNE(全球营业收入超过200亿欧元)25%剩余利润(超过收入10%的利润)的征税权重新分配给市场辖区,无论它们是否在这些辖区有实质存在。
该报告强调,在包容性框架所有成员中建立实施双支柱的税收能力,现在是一个更大的优先事项。继在印度尼西亚担任主席国期间发布《G20/OECD发展中国家和国际税收的路线图》后,OECD通过定制培训和试点计划,包括OECD/UNDP无国界税务检查员(TIWB)倡议,加强能力建设工作,以支持发展中国家实施全球最低税,因为其已准备好实施。其还将加快努力在2023年年中之前支持支柱一的实施。能力建设也仍然是OECD主办的税收透明度和信息交换全球论坛(全球论坛)工作的核心
该报告指出,2月份的G20高级别税收研讨会将重点讨论税收在打击逃税、腐败和洗钱方面可以发挥的关键作用。罪犯不会在筒仓里活动,更好地协调、全政府方法来解决这些通常复杂的跨国犯罪,可以带来更有效的结果。迄今为止,各国政府已经确认,由于税收透明度的努力,在税收、利息、罚款方面有超过1,140亿欧元的额外收入,且发展中国家已经确认了超过300亿欧元。得益于G20的领导,国际税收透明度的努力继续产生持续的成果,从2019—2021年为政府筹集了近26亿欧元收入的应要求交换信息(EOIR)到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AEOI),现已有120个辖区承诺实施。在印度担任G20主席国期间,IF将探索进一步打击离岸逃税的工作,并确保G20财长和央行行长的努力不会被加密资产等新技术破坏。
双支柱国际税收方案

1、支柱一
2022年12月,包容性框架发布了金额B的主要设计要素供公众咨询,并举行了一次公众网络研讨会,阐述了自2021年10月以来就金额B所开展的工作。金额B为国内基础营销和分销活动适用独立交易原则规定了一种简化和精简的方法,并特别关注低能力国家的需求。咨询期已于2023年1月25日结束,包容性框架现在的重点是将从60名评论者那里收到的1,000多页意见纳入正在进行的技术工作。
关于金额A,包容性框架的优先事项是努力找到完成《多边公约》(MLC)文本组成模块的协议,以便在2023年年中开放供签署。虽然金额A的一些组成模块已经相对稳定,但有几个方面仍然是包容性框架代表们正在进行的谈判主题。
在整个2022年进行了一年的滚动式公众咨询之后,自2022年10月会议以来,包容性框架在2022年11月—2023年1月期间就以下主题举行了三次咨询:
.已于2022年11月结束的金额A的征管和税收确定性进展报告
.已于2023年1月结束的金额A下数字服务税和其他相关类似措施的MLC条款草案
.已于2023年1月结束的与转让定价规则简化有关的金额B设计要素
这些咨询共同推动了技术工作的进展,并使公众和利益攸关方对金额A的设计及其实际操作有了最新的了解。由于谈判目前处于关键时刻,OED期望G20财长和央行行长继续支持并愿意妥协,以便在2023年年中之前及时达成 MLC 供签署。
2、支柱二
全球最低税目前正在成为现实。2023年2月,包容性框架根据2021年10月达成共识的详细实施计划的承诺,完成了实施框架的技术指南。这有效地授权各国能够颁布必要的立法以推进实施。这份新的111页的《征管指南》(该指南)为税务机关制定了全球反税基侵蚀(GloBE)规则协调设计的详细指南,并为MNE准备从2024年开始适用GloBE规则提供了更大的确定性。该指南包括承认GloBE规则下的美国最低税(也称为全球无形低税所得 (GILTI) 税),以及新规则的范围、操作和过渡要素的更一般性指南。该指南还包括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的设计,即确保在该辖区运营MNE的超额利润适用15%最低税率的国内税收,这将特别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因为它将减轻为吸引投资而向MNE提供有效税收激励的压力。最后,该指南回应了利益攸关方对技术性问题的反馈,如在辖区没有GloBE所得期间在该辖区征收补足税,以及对债务免除和某些税收抵免股权结构的处理。该指南的发布和(a)2022年12月发布了安全港和罚款救济的文件且(b)就全球最低税的合规和税收确定性以及GloBE信息报告表进行了两次公众咨询一起标志着支柱二剩余技术工作的完成。包容性框架将继续不断发布进一步达成共识的征管指南,以确保GloBE规则继续以协调的方式实施和适应。
同时,包容性框架认识到,应税规则(STTR)是为发展中国家就支柱二达成共识的一个组成部分。STTR及其注释的工作进展顺利。包容性框架正在继续其工作以就剩余的未决问题达成妥协,以便能够在2023年年中签署STTR多边公约。
3、影响评估
2023年1月,OECD发布了一份更新的经济影响评估,显示了双支柱的经济影响,其依据是最新的数据,并纳入了最近达成共识的包括在金额A进展报告GloBE立法模板中的大部分设计特征,其中许多尚未在其他研究中得到考虑。
对OECD早期评估的更新,包括2020年10月发布的详细经济影响评估,显示双支柱解决方案的预计收入增长高于之前的预期。
新的评估显示,支柱二预计收入增长有所增加,现在预计其实施每年将在全球产生约2,200亿美元的额外税收收入。支柱二的新评估反映了全球低税利润的增加,包括由于数据覆盖面的改善,与OECD之前评估的1,500亿美元年度额外税收收入相比,有了显著的增加。
由于对税制改革设计的修改和范围内MNE利润的增加,支柱一预计收入增长也有所增加,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继续增加。支柱一现在预计每年将约2,000亿美元利润的新征税权分配给市场辖区。预计这将带来130-360亿美元的年全球税收收入增长。修订后的评估与之前评估的1,250亿美元利润相比,有了很大的增长。分析发现,在支柱一下,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预计将从现有公司所得税收入中获得最大份额。该分析强调,最新金额A进展报告中包括的几个设计特征将对小国和低收入国家产生特别有利影响。
4、公司税统计
2022年11月,OECD发布了最新版的公司税统计年度报告,涵盖了160多个国家和辖区,包括了近7,000家MNE活动的新国别报告(CbCR)数据。这些数据显示,公司所得税仍然是大多数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体)的重要收入来源,同时也指出了各国持续存在的跨国避税风险,并进一步证明了迅速实施双支柱解决方案的必要性。此后不久,OECD于2022年11月22日举行了年度税收确定性日,审议了127个辖区在处理国际税收相关争议方面的统计数据,同时发布了一份新手册,以帮助征管部门遵守G20/OECD税收确定性议程。与此同时,包容性框架发布了专门针对双支柱税收确定性要素的公众咨询,作为自你们上次于2022年10月会议以来的5次公众咨询的一部分。
税收与发展

确保发展中国家参与正在进行的谈判,获得所需培训并了解最新进展情况,对于在包容性框架中保持强大的联盟至关重要。在整个2022年和2023年,OECD推广活动的一个关键领域是确保税务官员能够获得他们所需要的实施双支柱解决方案的信息和理解。有关该主题的录制网络研讨会伴随着现场互动问答环节。新的现场研讨会系列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和机遇不仅涵盖了支柱一的关键组成模块和适应支柱二GloBE规则的实际步骤,而且还包括与跨境数字VAT和税收征管数字化相关主题的技术培训。在OECD网站专门栏目中,以多种语言发布了一套全面的双支柱录制视频网络研讨会。
OECD与非洲、亚太、拉丁美洲和加勒比、东欧和中亚的区域税收组织合作,也在整个2022年举行了一系列咨询。总共组织了三轮区域咨询,有超过145个辖区的1,900多名官员参加。这些定期咨询旨在解决国际税收问题,重点关注税收管理人员和政策制定者所面临的优先议题,包括双支柱解决方案以及一系列其他国际税收问题。
支柱二GloBE规则的广泛实施将对所有国家产生深远影响。GloBE收入可以成为国内收入调动的一个重要来源。OECD将陪同发展中国家,帮助他们了解这些新规则对其国内税收制度的影响,以便他们能够迅速采取行动,征收任何额外税收收入,否则将缴纳给总部或中间辖区。自从2022年10月会议以来,OECD已经开始了一系列试点计划,以帮助发展中国家了解这些规则的影响,并就如何在短期内实施国内补足税提供建议。从中期来看,这些举措也将协助改革无效或浪费的税收激励,为发展中国家的国内资源调动做出重要贡献。截至2023年2月,OECD正在与10个试点国家密切合作,以期为包容性框架成员建立更广泛的支持。
2022年,作为OECD推广活动的一部分,来自超过155个辖区的5,000多名官员参加了38场现场培训活动。这些活动得到了自学工具的补充,包括17个录制网络研讨会和视频胶囊,以及3个新的电子学习模块,来自205个辖区的14,000多名官员使用了这些工具。
此外,无国界税务检查员(TIWB)作为OECD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的一项联合倡议,提供了一种独特的能力建设方法,向发展中国家的税务机关派遣专家,就当前的调查案件和相关的国际税收问题提供实际的、亲身的援助。到目前为止,TIWB计划跨越54个辖区,其中58个计划已经完成,54个计划正在进行,包括21个南南计划。截至2022年6月30日,非洲、亚洲和太平洋地区、东欧以及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的TIWB计划共计征收了17亿美元的额外税收且评估了39亿美元的额外税收。由于调查计划的成功,TIWB援助扩大到了新的领域:刑事调查无国界税务检查员(TIWB-CI)、有效利用自动交换信息、税收征管数字化以及税收与环境。由于全球最低税的技术工作现已完成,一个重要的重点领域也将致力于全球最低税在发展中国家的实际实施,因为各国目前正处于实施阶段。
税收透明度和信息交换全球论坛

全球论坛拥有165个成员(其中一半以上是发展中国家)根据G20授权,继续监测应要求交换信息(EOIR)和自动交换金融账户信息(AEOI)标准的有效实施。全球论坛还推行了一项雄心勃勃的技术援助计划,以确保其所有成员从各种形式的信息交换中获得益处。全球论坛在对两项EOI标准的实施进行同行评审方面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以确保EOI标准的公平竞争和有效实施。
1、自动交换信息
AEOI标准的全球实施继续取得非常重要的成果。99%承诺开始此类交换的辖区已经这样做了,预计还有更多辖区将在未来几年开始这样做。2021年,交换了1.11亿个金融账户信息,总余额达11万亿欧元。总的来说,无论是通过自愿披露计划还是其他离岸合规活动,向AEOI的转变都与促进超过1,140亿欧元的税收、利息和罚款被确认有关。
全球论坛致力于通过其同行评审程序最大化AEOI标准的有效性。继去年发布的《2022年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同行评审报告》显示100多个实施AEOI标准的辖区取得了良好进展之后,全球论坛已开始了第二轮同行评审,重点是更详细地评审AEOI标准实施的有效性。第二轮评审旨在进一步深入保证该标准在实践中的有效运行,反映出现在可以预期的更成熟的实施情况。这包括评审每个辖区活动的有效性,以确保应报告金融机构有效遵守其尽职调查和报告义务,包括通过现场访问与相关当局和金融部门会面。该第二轮评审应在2025年底前完成对约100个辖区的评审。
2、应要求交换信息
应要求交换信息(EOIR)长期以来一直是税收透明度和信息交换国际架构的基础,且是最广泛使用的交换形式。自转向AEOI标准以来,其相关性进一步提高,由AEOI引发的对具体信息的请求也在增加。全球论坛成员报告说,自2009年以来,由于EOIR的结果,确定了超过117亿欧元的税收收入,其中发展中国家报告了近35亿欧元。
2022年11月,全球论坛发布了巴巴多斯、英属维尔京群岛、冰岛、以色列、科威特、马尔代夫、摩洛哥、斯洛文尼亚、南非和土耳其10份透明度和EOIR的新同行评审报告,各辖区在实际实施EOIR标准方面获得了最新评级。迄今为止,全球论坛已经在第二轮EOIR同行评审中对89个辖区进行了评级,3个辖区已经通过了补充评审,以确认在实施标准方面取得的进展,这使得这些辖区的评级有所提高。30多个评审正在进行中,包括另外5个补充评审。这些结果表明,获得不满意评级的辖区认真对待向其提出的建议,并采取行动改善其对标准的遵守情况。
3、加密资产报告和更新的自动交换信息共同报告标准
在2022年11月于西班牙塞维利亚举行的全体会议上,全球论坛欢迎2022年10月G20主席对有关OECD《加密资产报告框架和对CRS的修订》的工作总结,两者都被G20财长视为对全球信息自动交换标准不可或缺的补充。全球论坛还欢迎受邀加强其承诺和监测程序,以确保其在相关辖区的广泛实施。代表们承诺密切关注OECD工作,以最终确定实施方案,并考虑如何最好地加强全球论坛的承诺和监测程序来解决这些问题。
4、通过能力建设协助全球论坛成员
全球论坛的能力建设和推广活动不仅协助发展中国家实施EOI标准,而且还协助辖区利用EOI调动国内资源。自2009年以来,发展中国家通过境外税务调查,包括通过有效利用EOIR标准、在AEOI标准下首次交换之前实施的自愿披露计划以及有效利用AEOI数据,已经确定了超过300亿欧元的额外收入。2022年有97个国家受益于技术支持,这是有史以来达到的最高数字,突出了在实施标准的各个领域对技术援助的需求日益增加,包括制定和实施适当的信息安全管理框架和健全的征管AEOI合规战略。
5、通过区域倡议协助全球论坛成员
各区域倡议继续根据区域优先事项深化合作,增加了当地自主权和其成员的积极参与。
.拉丁美洲倡议通过了一个框架,以促进为税收以外其他目的使用税收协定交换信息,而非洲倡议在跨境协助追回税款索赔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两个倡议都通过年度报告报告了其进展。
.最近启动的亚洲倡议已经建立了其治理结构,并通过了一项雄心勃勃的工作计划,以实施自2022年7月部长级签字仪式以来得到17个亚洲国家认可的《巴厘宣言》的高级别目标。
6、促进发展中国家采用和实施AEOI
虽然AEOI对已经实施的发展中国家有利,但许多发展中国家仍未利用这一关键的合规工具。为了释放AEOI对发展中国家的潜力,全球论坛在2021年底发布了其新的战略。发展中国家可以利用全面和结构化的能力建设计划来有效实施和使用AEOI。为了协助他们从AEOI标准中受益,已经建立了一种模块化方法,其中涵盖了关于法律框架、实际操作和保密性以及数据保护方面的各种实施要求。
7、应对税收犯罪和其他金融犯罪的全政府方法:为非税务目的共享信息
税务机关拥有可能与其他执法机构(如金融情报单位、刑事起诉和反腐败机构)工作相关的信息,包括协定交换信息。在国内法律和协定允许的情况下,为非税收目的与其他相关执法机构分享这些信息,也被称为“更广泛地使用协定交换信息”,可以在打击非法资金流动、洗钱或腐败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支持信息交换的全政府方法。
在拉丁美洲倡议的背景下,全球论坛在2022年制定了一个全面的框架,以便更广泛地使用协定交换信息来促进这种形式的合作。2023年开始实施向所有国家开放的更广泛地使用协定交换信息的试点计划。将在未来几个月进一步报告这一倡议。
8、培训活动
全球论坛继续以新颖的方式关注培训,以最佳方式传播知识和专长。“税收透明度女性领导人”计划在2022年成功完成第一年的试点计划后,最近启动了第二次迭代;通过各种能力建设举措,超过10,400名官员接受了不同领域的税收透明度培训;培训培训师计划试点在非洲培训了800多名官员,并扩大到亚洲和拉丁美洲,并在2022年培训了2,600名官员。
税收与犯罪

OECD税收犯罪和其他犯罪工作小组(TFTC)继续实施一项雄心勃勃的计划,其工作流程涉及加强机构间和国际合作、资产追回、打击金融犯罪的专业助推器、管理涉及滥用虚拟资产的调查以及打击有组织的VAT欺诈。OECD打击税收犯罪十项全球原则的新建议(OECD部长理事会会议于2022年6月批准),标志着TFTC的一个新时代,并提供了首个打击税收犯罪的全面全球标准,规定了有效预防、发现、调查和起诉税收犯罪以及追回这些犯罪所得所必需的十项基本法律、体制、征管和操作框架。OECD正在积极与包括G20成员在内的广泛辖区接触,鼓励那些尚未这样做的辖区对照十项全球原则进行自我评估,以支持全球与该标准保持一致。
OECD还继续通过OECD国际税收与金融犯罪调查学院(学院)支持打击税收犯罪和非法资金流动方面的多边能力建设。最近的学院评估和影响评估结果表明,学院对调查员、其组织和辖区的金融犯罪执法工作产生了积极影响。随着全球对疫情限制的放松,学院采用了一种混合课程授课模式,其在意大利、日本、阿根廷和肯尼亚的中心现在同时提供虚拟和现场课程作为其课程的一部分。
TFTC成员还支持全球努力通过TIWB-CI计划杜绝税收犯罪。目前有9个发展中国家正在接受现行税收犯罪案件的双边支持以及技术援助,以确定和实施对其税收犯罪执法框架的改进。
除了其核心计划外,2023年,OECD国际税收与金融犯罪学院将提供两个试点计划,并计划于2023年晚些时候在新德里举办一期课程。2022年,有600多名学员参加了学院的培训计划,自10年前启动以来,学员总数已超过2,500人。
BEPS项目实施


其他BEPS行动计划的实施继续取得稳步进展,特别是四项最低标准。
1、第5项行动计划有害税收实践
BEPS第5项行动计划同行评审开始以来,有害税收实践论坛(FHTP)已经评审了300多项优惠制度和12个无税或仅有名义税辖区的实质立法。2023年1月,FHTP对无税或仅有名义税辖区的实质性活动要求在实践中的有效性进行了第二次年度监测,结果显示12个无税或仅有名义税辖区在实践中落实FHTP标准方面取得了普遍进展。
2、第6项行动计划税收协定滥用
大多数包容性框架成员依赖《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BEPS的多边公约》(BEPS MLI)来实施第6项行动计划。BEPS MLI现在涵盖了100个辖区以及约1,850份双边税收协定。截至2023年2月1日,BEPS MLI已经开始修改79个辖区缔结的约1,150个双边协定,一旦BEPS MLI被所有签署国批准,还有约700份协定将被修改。
3、第13项行动计划CbC报告
CbC报告的实施正在顺利进行,自从上次向你们报告以来,在多个方面都取得了切实的进展,更多辖区出台了国内立法要求CbC报告,而那些已有立法的辖区则采取措施,将交换关系落实到位,并处理早期同行评审的建议。超过100个辖区建立了CbC报告国内法律框架;共有87个辖区签订了多边或双边主管当局协议;一些辖区的最终立法已获批准,正在等待正式发布;为互惠交换的目的,约100个辖区已就其保密性和数据保障进行了评估。
4、第14项行动计划相互协商程序
根据BEPS第14项行动计划,各辖区已承诺改善各辖区之间与税收有关争议的解决。随着对税收确定性需求的增加,这一最低标准对于确保及时、有效和高效地解决税收争议至关重要。尽管疫情造成了重大干扰,但对BEPS第14项行动计划最低标准的同行评审监测仍有增无减。
2022年9月,最新同行评审报告发布,显示了13个辖区(阿鲁巴、巴林、巴巴多斯、直布罗陀、格陵兰、哈萨克斯坦、阿曼、卡塔尔、圣基茨和尼维斯、泰国、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越南)为遵守最低标准所作出的努力。至此,在现有评估方法下对所有受评审辖区的第14项行动计划同行评审程序已经完成。包容性框架已经批准了修订后的评估方法,据此继续对这一重要领域进行监测,现在所有包容性框架成员都参与其中。
碳减排方法包容性论坛

2023年2月9—10日,代表103个国家和辖区以及9个国际组织和其他组织的600多名高级官员在巴黎参加了碳减排方法包容性论坛(IFCMA)的首次会议
IFCMA是一项倡议,旨在通过数据和信息共享、基于证据的相互学习和包容性多边对话,来帮助提高世界各地减排努力的全球影响。IFCMA汇集了世界各国的所有相关政策观点,在平等的基础上参与,以评估和考虑不同碳减排方法的有效性。通过其技术工作,IFCMA寻求加强对现有各种碳减排方法及其全球综合影响的理解。IFCMA将支持各个国家的减排努力,通过更好地了解可适应于其各自情况的一系列良好实践来促进减排。它提供了一个包容性和可信赖的对话平台,旨在确保各个国家和辖区的减排努力在全球范围内有效,而不是仅仅将排放转移到世界其他地区。
作为2023年2月首次会议的一部分,来自参与国的气候、税收和结构性经济政策界的高级和技术级代表开会审议了IFCMA的拟议职权范围和治理安排,并开始讨论碳减排方法拟议技术工作所引起的一系列实质性问题。

温馨提示:点击文中蓝色下划线词句,可查阅tpperson往期推送内容;点击“阅读原文”,加入知识星球之“国际税收学习圈”(年费500元)可下载OECD该税收报告中英文对照版;加入知识星球之“国际税收学习圈”还可以下载思迈特国际税收系列汇编(共9个)
1、《2022年度国际税收政策汇编》;
2、《2022年度国际税收案例汇编》;
3、《2022年度全球转让定价动态汇编》;
4、《2022年度全球税收协定动态汇编》;
5、《2022年度全球双支柱动态汇编》;
6、《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政策汇编》;
7、《特别纳税调整新旧政策汇编》;
8、《中国CRS及情报交换相关税收政策汇编》;
9、《走出去企业税收政策法规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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