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213
Tax100会员
28022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云南
›
关注!2023年2月云南省12366热点问题汇总(二)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个体工商户,个税经营所得汇算进行中,这些税惠请收好~
大企业税务新“枫”吹来服务暖风
2023,减税降费这一年
【办税】自助终端--自然人信息登记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如何填报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70
|
回复:
0
关注!2023年2月云南省12366热点问题汇总(二)
[复制链接]
云南政策君
云南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13246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13246, 距离下一级还需 75642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13246, 距离下一级还需 75642 积分
积分
13246
发消息
2023-3-3 13: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保山税务
标题:
关注!2023年2月云南省12366热点问题汇总(二)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1NjUyNjczMA==&mid=2247575965&idx=2&sn=9badb7129d862a81dafc989f71df6d93&chksm=fbc05478ccb7dd6ed7d1318b2335cdd2696f666f7d28a564b929a12873aab56242a189c6c24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3-02 17:00
二维码:
-
1.印花税是否可以在计算
土地增值税
时扣除?
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土地增值税
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
财税字〔1995〕48号
)规定:“九、关于计算增值额时扣除已缴纳印花税的问题
细则中规定允许扣除的印花税,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印花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其缴纳的印花税列入管理费用,已相应予以扣除。其他的
土地增值税
纳税义务人在计算
土地增值税
时允许扣除在转让时缴纳的印花税。”
/
2.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年度经营所得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0〕149号
)规定:“一、律师个人出资兴办的独资和合伙性质的律师事务所的年度经营所得,从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作为出资律师的个人经营所得,按照有关规定,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在计算其经营所得时,出资律师本人的工资、薪金不得扣除。
二、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应将年度经营所得全额作为基数,按出资比例或者事先约定的比例计算各合伙人应分配的所得,据以征收个人所得税。”
/
3.个人养老金个人缴费应于何时享受税前扣除优惠?
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
)第二条规定:“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
4.企业所得税上对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有哪些基本规定?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法
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9〕81号
)规定:“三、企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对其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若为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
/
5.社会保险费延长缓缴补缴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2〕50号
)规定:“一、自2022年9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地区)可根据本地区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状况,进一步扩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覆盖本地区所有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使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惠及更多市场主体。
二、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可允许企业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
END
来源:云南税务
推荐阅读
【梳理】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梳理】“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梳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梳理】支持乡村振兴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
相关帖子
•
个税年度汇算已开始预约办理!这份视频辅导请收好
•
今日雨水
•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
龙陵税务 | 书香税务 悦读新春
•
划重点!纳税人应该向哪个税务机关申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
•
关注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热点问答(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上海
精选公众号
山西
浙江
四川
贵州
内蒙古
北京
其他专题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