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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延长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时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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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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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 05: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荆州税务
标题: 关于再次延长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时限的通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NDk2MTQ2Nw==&mid=2651150315&idx=1&sn=64abbe9763753116b68748b7e00e028c&chksm=842ec63fb3594f297101a8105425a89540d2fa26150209b2102d145f2b6b643d21017562046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3-01 17:41
二维码: -

关于再次延长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时限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保局、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各县(市、区)税务局:

根据全市征缴工作实际,现决定再次延长全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期限,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集中缴费期截止时间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二、缴费方式。缴费人可通过湖北省税务“楚税通”手机APP、电子税务局电脑端,市、县(市)区指定的医保银行缴费网点及银行手机APP等渠道进行缴费。

各地医保、税务部门应持续加强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参保人员按时缴费,确保待遇不受影响。

荆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
2023年2月28日
来源:荆州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
编辑: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
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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