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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 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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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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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 02: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武汉税务
标题: 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 常见问题解答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ODMyMjI1MA==&mid=2247583981&idx=1&sn=feee06b0916a28e2b0a65ceba801c037&chksm=97ef8cc8a09805de46c83dd9fac384ff0379a46d3815328a08e17188ba9eeadd8c36cc04071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3-01 17:12
二维码: -


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正在进行时!
上期为大家发布了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南
大家都纷纷对照操作起来
在操作过程中难免出现很多
小小小小小问题

别着急
本期为您发布
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
常见问题解答

01
若未向税务机关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备案,或发现所需填报的报表与实际不符,怎么办?
解答
可以通过以下操作解决:
第一步:通过首页【办税中心】——【综合信息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备案】进入备案界面。


第二步:填写详细的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即可解决。

02
发现实际信息与申报系统不一致,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或修改相关数据后,网报系统数据还是未更新,怎么办?
解答
需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界面中,点击右上角【所有报表初始化】按钮进行数据同步更新。
常见更新同步数据:
1.基础信息表中的105所属国民经济行业、107适用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版)》A100000 中第32行“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3.《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中灰色格为系统自动带入企业以前年度申报数据。


03
若企业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未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等减免税优惠政策,但在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中无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税率优惠政策?
解答
检查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中“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第10行)、本年科技人员数占比(第13行)、近三年归集的高新研发费用金额占比(第30行)”是否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要求,如未达标,无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税率优惠政策。

04
高新技术企业在填报“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时,前两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指标”相关数据无法修改,怎么办?
解答
若纳税人需修改,则需更正以前年度申报。
前两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指标”均由系统根据以前年度申报数据自动带出且不可修改。

05
高新技术企业,在填报“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中30.2行“2.高新技术企业设备器具加计扣除”时,无法填写,怎么办?
解答
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中30.2行“2.高新技术企业设备器具加计扣除”是根据《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中11.1行、12.4行(单价大于500万元)自行生成,因此需检查《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是否填写正确。


06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第3、7、16、19、23、28等行次下的明细行次无法填写,怎么办?
解答
检查基础信息表中的“224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是否勾选为2015版。

选择“2021版”或“自行设计”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第3、7、16、19、23、28等行次下的明细行次无需填报。


07
利润表的营业利润计算公式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主表(A100000)中的不一致,怎么办?
解答
检查基础信息表中“108采用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2019年版)”,是否选择为“是”。如选择为“是”,则主表第10行“营业利润”不执行本行计算规则,由纳税人自行填写。




08
2022年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其取得入库登记编号要求是?
解答
根据《科技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发火〔2018〕11号),2022年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其取得入库登记编号前4位应是2023,第11位应为 0。
在汇算清缴期后企业再获得入库登记编号,会涉及修改纳税申报、申请退税等内容,增加了享受优惠的成本,也不利于税务机关集中开展纳税服务和后续管理。为使企业及时享受到政策红利,政策规定企业享受上年度税收优惠的,需要在每年5月31日前提交自评信息。

汇算清缴过程中遇到问题怎么办呢?

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反馈问题哦!

在线反馈渠道
1
在线提交问题: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有在线问题提交功能,纳税人可以通过申报界面右侧的【问题反馈】按钮,在线提交相关申报问题,并查看问题处理结果及建议。
2
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
3
通过电话、微信群、QQ群等方式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完—
编辑设计:武汉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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