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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税 | 财务部的故事:退役士兵创业税费扣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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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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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28 05:4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山东税务
标题: 听税 | 财务部的故事:退役士兵创业税费扣减政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OTA0NDEyNQ==&mid=2651056479&idx=1&sn=ce4d3c3954ec0d953c175ac5843a0d04&chksm=f76bd52dc01c5c3bb434d36ba18f7a0210a2ec4540ba7b00eaea0e07a5a8aaf48e5c4d3a71c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2-27 09:00
二维码: -



哟,小宋,这一大早就开始学习了?
这不是我姥姥家二姨家表叔家表姐的表弟从部队退役了嘛。


然后呢?
他呀,最近打算自主创业开个店,我给他查查有啥税收优惠政策。


这八竿子才打得着的关系,这么上心,是不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嗐!想啥呢?我就是想学学政策。


退役士兵创业税费扣减政策
享受主体: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优惠内容: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山东顶格上浮20%,即每年12000元为限额调整为14400元。)
享受条件: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指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的规定退出现役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
2.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3.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
4.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3.《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延续执行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2〕11号)

录音员
董晓晓,现任国家税务总局高密市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股专业技术员。多次担任各类活动主持和讲解员,多次参加系统内外演讲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往期链接
  (57).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子女教育
(56).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免征增值税政策
(55).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住房租金
(54).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5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住房贷款利息
(5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政策
(51).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50).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49).企业合并、分立继续实施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
(48).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减计企业所得税收入
(47).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46).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惠政策
(45).继续实行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
(44).流通环节蔬菜免征增值税
(43).“公司+农户”免征增值税
(42).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41).专用设备所得税抵免政策
(40).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9).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
(38).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37).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36).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
(35).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34).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33).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3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创业税费可扣减
(31).对个体工商户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30).对个体工商户为居民提供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29).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100%加计扣除政策
(28).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
(27).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
(26).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税前扣除政策
(25).其他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100%加计扣除政策
(24).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
(23).个人所得税残疾人等减免税额优惠政策
(22).延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执行期限
(21).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政策(二)
(20).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政策(一)
(19).个体工商户安置残疾人就业即征即退增值税政策
(18).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留抵退税政策
(17).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
(16).为居民供热的供热企业使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5).为居民供热的供热企业使用的厂房免征房产税
(14).供热企业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13).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
(12).个体工商户减征地方“六税两费”政策
(11).重点群体创业税费扣减政策
(10).支持疫情防护救治等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09).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股权奖励延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
(08).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07).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政策
(06).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05).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04).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03).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哪些增值税优惠政策——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02).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哪些增值税优惠政策——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01).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哪些增值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录制: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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