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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秒懂 | 企业所得税汇算业务招待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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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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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20 19: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南充税务
标题: 政策秒懂 | 企业所得税汇算业务招待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NjY3NDkwOA==&mid=2247507198&idx=1&sn=a34c76b8426926da06ae7576b28077c0&chksm=9f5f3ecda828b7dbf60378dcdb6e89a7af305bfd70869ffdfe44016c486887df65a0a137aa4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2-20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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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企业所得税汇算业务招待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是多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来源:四川省税务局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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