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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事务所:请按时做好行政登记相关信息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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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20 18:0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菏泽税务
标题: @税务师事务所:请按时做好行政登记相关信息报送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DE3MjEyOA==&mid=2247497907&idx=3&sn=f5f320a3a73fee940ffd59bf7e507add&chksm=a6cc7c3c91bbf52a535a8f54b5f7b9f99096b26d18ff8ffb6a019be069091ce2c5faf2bc5ce5#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2-17 17:27
二维码: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税务师事务所应当按时向所在地省税务机关报送行政登记相关信息,具体报送事项提醒如下:
一、报送内容及时间
(一)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行政登记,未经行政登记不得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不能享有税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二)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变更
税务师事务所的名称、组织形式、经营场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办理工商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行政登记。
(三)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终止
税务师事务所在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向所在地省税务机关提交材料办理终止行政登记。
二、报送方式
请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套餐”路径进行报送。电子税务局操作流程可扫码或者点击下面网址进行观看:
(一)涉税专业服务类——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办理

网址:http://shandong.chinatax.gov.cn/art/2022/8/30/art_67_526515.html
(二)涉税专业服务类——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变更

网址:http://shandong.chinatax.gov.cn/art/2022/8/31/art_67_527552.html
(三)涉税专业服务类——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终止

网址:http://shandong.chinatax.gov.cn/art/2022/9/1/art_67_528566.html


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
2023年2月14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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