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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款所属期】:默认为所选申报年度的1月-12月。
2.【汇总地】:选择其中一处从事生产经营所在地。
3.【应纳税所得额】:自动计算,不可修改。被投资单位应纳税所得额合计。
4.【应调整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按规定需调整增加或者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金额。
5.【应调整的其他费用】:按规定应予调整的其他项目的合计金额。
6.【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 应调整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应调整的其他费用,不可修改。
7.【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不可修改。
8.【可减免税额】:可填写,减免税额≤应纳税额。
9.【已缴税额】:带出本年度累计已预缴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金额,不可修改。
10.【应补(退)税额】:由计算公式计算而得,不可修改。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
责编:陶紫伟
编审:赵锦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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