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88
  • Tax100会员 33619
查看: 241|回复: 0

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即问即答(第十一期)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2855
2023-2-17 11:5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石嘴山税务
标题: 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即问即答(第十一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1OTEzMDI1Ng==&mid=2247533754&idx=2&sn=1352c37c03e874975d4d75c1c004e87f&chksm=fc19f745cb6e7e539ff629cd93e264f1bcf4b224ca8f92ef6028df1381bad6d5729f2df2912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2-15 15:06
二维码: -






2023

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
你身边的答疑小助手已上线


2023
热点问答(十一)



税务部门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应如何处理?




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办理。(一)事中异议项目鉴定。1.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通过县(区)级科技部门将项目资料送地市级(含)以上科技部门进行鉴定;由省直接管理的县/市,可直接由县级科技部门进行鉴定(以下统称“鉴定部门”)。2.鉴定部门在收到税务部门的鉴定需求后,应及时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原渠道将鉴定意见反馈税务部门。鉴定时,应由3名以上相关领域的产业、技术、管理等专家参加。3.税务部门对鉴定部门的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转请省级人民政府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出具鉴定意见。4.对企业承担的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税务部门不再要求进行鉴定。(二)事后核查异议项目鉴定。税务部门在对企业享受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开展事后核查中,对企业研发项目有异议的,可按照事中异议项目鉴定相关规定送科技部门鉴定。





(来源:石嘴山税务)

编辑:王芳 | 责编:吕冬梅 | 审核:杨凯
788_1676606180137.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