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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7号)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个别表单及填报说明进行了修订。
自2017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以来,每年都会根据政策变化对申报表进行修订,2022年的这次修订是最少的。
仔细看修订事项,仅有《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和《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共5张表进行了修订,对应的申报表填报说明也做了调整。
而作为每年汇算清缴必填的表格——《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申报表未发生变化,但填报说明却做了修改,到底修改了什么地方?
目前执行的《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是2020年修订后的申报表。
本次修订没有修订表格本身,只修改填表说明的原因在于《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的变化。
由于《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增加了“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行次的填报,导致表格的总行次发生变化。因此,《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第一条第37项和第二条第14项,将原来“A105100第16行”调整为“A105100第17行”。
另外,为了便于理解,增加表述的准确性,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第二条第9项的内容中,将原来的“第X列=”均修改为“第23行第X列=”。
不仔细看,总惦记着是否修改了关键信息,从而影响申报表的填报。看完后才发现:原来如此!
无论政策怎么变,学习永远不能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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