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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答疑丨500元以下的小额零星支出应取得什么样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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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13 15:5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青海税务
标题: 热点答疑丨500元以下的小额零星支出应取得什么样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0NTc2MDM3OQ==&mid=2247591064&idx=6&sn=c149d3da2f18bbffbf70f771b8044fce&chksm=fb64d18ccc13589a168de0b525b6113c4e1245952bedcc64a0b070327ade7e04dcbfefa7361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2-09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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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放的2022年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适用单独计税吗?
500元以下的小额零星支出应取得什么样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2

公司发放的2022年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适用单独计税吗?
企业在当年12月份预提的工资、薪金在次年1月份发放,能够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以及第四条规定,本公告适用于2014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本公告施行前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事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因此,企业在当年12月预提的工资、薪金在次年1月份发放,可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规定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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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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