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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税话】热点问答第一百二十七期(公务交通补贴和公务通讯补贴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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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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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13 15:4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西藏税务
标题: 【高原税话】热点问答第一百二十七期(公务交通补贴和公务通讯补贴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是多少呢?)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DY2NjczMQ==&mid=2653215072&idx=1&sn=b31e32549c810174343ebb06a60cc4c8&chksm=bd5438e48a23b1f2ecafe5b9a8406ab97c6d22aef8463e6b5c2ef44cf3a84a15bb144f6345a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2-10 18:11
二维码: -

关于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小编在给大家解答“12366纳税缴费热线”今日咨询量较大的热点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纳税人
西藏地区针对公务交通补贴和公务通讯补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呢?
西藏税务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藏政发〔2018〕38)号第二条规定,个人取得的交通、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限额扣除标准如下:公务交通补贴每人每月4,000元,公务通讯补贴每人每月1,000元。
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在上述限额标准之内的,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据实扣除,超过限额部分按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注意: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部分必须要有本单位交通、通讯补贴发放制度,并且在工资薪金发放项里有单独列明公务用车、通讯补贴,否则不能直接在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时扣除上述限额免税收入。)
供稿、编发: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西藏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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