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93
  • Tax100会员 27988
查看: 220|回复: 0

[转让定价] 【特别关注】奥地利数字服务税去年带来了约1.04亿美元的收入

2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专家团队

Rank: 10Rank: 10Rank: 10

积分
36008

2020税务高考

2023-2-10 09:3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来源:奥地利财政部官网
编译:思迈特财税国际税收服务团队
概要
2023年1月30日,奥地利财政部发布的一份声明表示,奥地利数字服务税(广告税)在2022年带来了9,600万欧元(1.041亿美元)的收入,与政府从传统媒体广告中征收的税款差不多。奥地利财政部将数字广告税带来的金额与对传统媒体广告(如广告和海报)征收5%的税款在2022年带来的9,800万欧元的收入进行了比较。在比较这两项措施后,奥地利财政部表示,数字税“有助于更加公平”,并指出数字经济使公司能够远程创造利润,这在需要实质存在才能触发征税的传统规则下带来了政策挑战。奥地利在2020年从该税中征收了4,300万欧元,2021年征收了8,000万欧元;预测该税将在2023年带来1.2亿欧元的收入。
奥地利数字广告税的由来
2000年,奥地利颁布《广告税法》规定自2000年5月31日之后广告商在奥地利提供的有偿广告服务,应按5%的税率纳税(广告税)。广告服务包括(1)在印刷媒体上发布广告;(2)在广播或电视上发布广告;以及(3)允许使用表面和空间来传播广告信息。如果在一个纳税期内来自广告服务的收入低于10,000欧元,则适用免税。但是由于当时在线广告相对来说很少,因此没有被列入应税广告服务的名单中。
2017年1月30日,奥地利政府发布了经奥地利执政联盟同意的政策议程,其中包括一项拟议的措施,将对印刷媒体、电视和广播电台等的广告税扩大到在线广告。
2017年7月11日,当时的奥地利财政部长Schelling发布了一项打击国际逃税的计划,包括引入虚拟常设机构的概念,旨在对活跃在数字经济领域的有网络存在但无实体存在的MNE的利润征税。Schelling的计划是为了消除避税和逃税的机会,防止利润转移和国际税务欺诈。
2019年1月11日,奥地利部长会议批准了修订后的数字税方案草案。修订后的方案包括对全球收入至少7.5亿欧元且奥地利收入至少2500万欧元的公司征收5%的在线广告数字税,以及在线分享平台有义务收集并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的纳税数据,否则他们将对未申报的交易承担税收。
2019年4月3日,奥地利部长会议批准了一个比1月份发布的数字税方案更有力的数字税方案。
2019年9月19日,奥地利国家委员会(议会下院)批准了数字税法案草案。
2019年10月10日,奥地利联邦委员会(议会上院)批准对全球收入超过7.5亿欧元且奥地利收入至少为2500万欧元的公司的在线广告收入征收5%的数字税。
2019年10月22日,奥地利公报公布了《2020年数字税法案》,对2019年12月31日之后在奥地利提供数字广告服务的全球收入至少为7.5亿欧元且在奥地利在线广告收入至少为2500万欧元的公司收入征收5%的数字服务税(DST)。
2019年12月4日,奥地利公报公布了一项实施数字税制的条例,包括申报和征收数字税的程序。一般来说,服务提供商必须在产生纳税义务月份之后的第二个月的15日之前计算和缴纳数字税。此外,必须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的3个月内提交年度纳税申报。
2020年6月30日,奥地利财政部公布了数字税的规则指南,包括谁是纳税义务人;数字税如何计算;何时报税;如何报税;是否需要税务代表;电子数据传输以及数字税的缴纳。
需要提醒关注的是,2020年6月2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开始对包括奥地利在内的10个贸易伙伴采用或正在考虑的数字服务税(DST)发起了贸易调查,并于2021年1月13日发布了《关于奥地利数字服务税的301条款调查报告》。
奥地利数字广告税的内容

奥地利数字广告税的主要内容:应税项目、纳税义务人、评估税基和税率5%等。当时预计,通过奥地利的数字税每年将有2500-3000万欧元的税收收入
1、税率和纳税义务人
奥地利数字税的税率为数字广告收入的5%,适用于在一个营业年度内产生的全球收入超过7.5亿欧元且奥地利数字广告收入超过2500万欧元的公司(在线服务提供商)。数字税的评估税基是在线服务提供商从客户那里获得的报酬(不包括增值税)。
在线服务提供商是指提供在线广告服务以获取报酬或促成其他报酬的商业实体。如果在线广告服务提供商不是数字界面(如网站或应用程序(APP))的所有者,而“仅”为在线广告服务做出贡献,也属于这种情况。
如果一家公司是《转让定价文档法案》意义上的跨国集团公司的一部分,则必须考虑到该集团的营业额。最后公布的年度或合并财务报表是决定性的。由于在线服务提供商的定义是在集团层面上做出的,因此,集团内部的广告营业额可能是不相关的,不需要缴税(例如集团数字在线自我推广)。
2、广告服务
奥地利数字税涵盖了奥地利市场上的数字广告服务。这意味着,奥地利数字税适用于在奥地利通过销售在线广告空间产生的收入,如横幅广告、搜索引擎广告以及任何其他可比的广告服务。
为了明确任何其他可比的广告服务,并考虑到未来的技术发展,《2020年奥地利数字税法》明确规定有权颁布额外条例。但是无论如何,在线广告服务的定义并不包括数字内容的供应,例如 软件运营服务(SAAS)、流媒体服务或电子书(在线订阅杂志或报纸)。
一个主要条件是在线广告显示在具有奥地利互联网协议(IP)地址的用户设备上,并且根据其内容和设计,也面向国内(奥地利)用户。用户是指任何使用其访问数字界面的设备的个人或法人或法律实体。数字界面是指用户可以访问的任何类型的软件(包括网站或其部分,以及移动应用程序)。基于与IP地址的连接,例如,如果一个人在国外使用无线局域网设备,就不会有一个奥地利的IP地址。如果一个完全不同的技术被用于地理定位,这种技术将被视为等同于IP地址。
只有当在线广告是针对国内(奥地利)用户的,包括在线广告的内容和设计,才需要缴纳奥地利数字税。传统的广告税预示着对奥地利连接的类似要求。例如,如果电视广告打算在奥地利接收并从德国播出,那么就奥地利的广告税而言,它被认为是在奥地利提供的。
关于在线广告,必须对个性化的在线广告和一般的在线广告进行区分。个性化的在线广告,其中很可能包括通过重定向的个性化横幅广告,将始终针对奥地利用户,给他们一个量身定做的特性。对于更一般的横幅广告服务,这是不同的,必须与奥地利市场有具体的联系。针对奥地利市场的横幅广告通常是针对国内用户的。与此相反,例如在德国在线报纸的网站上,一个固定的横幅广告出现在所有用户/读者面前,可以认为这种固定的横幅是针对德国用户的,即使广告的产品也可以在奥地利购买。此外,在我们看来,针对外国的在线广告(例如,在网站上的奥地利度假的在线广告)不应引发任何数字税义务,即使它们可以在奥地利消费。然而,如果有一个针对奥地利用户的特殊横幅或报价广告,那么该广告将被征收奥地利数字服务税。不参照(国内)签约伙伴的领土划界问题在此变得很明显。因此,需要进一步的澄清。
3、征税和保存记录的义务
有义务缴纳税款的人(纳税义务人)是在线服务提供商,它必须自己计算税款,并在义务产生后第二个月的15日(到期日)前缴纳。义务是在提供应税服务的当月末产生的。然而,这种缴纳应被视为分期缴纳,因为最终申报必须按年度进行。因此,在营业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纳税义务人必须提交上一年度的数字服务税申报。该申报表必须包括在线广告服务的类型(如搜索引擎广告、横幅广告、其他)、为此获得的报酬和全球营业额的记录。在数字税程序中,年度纳税申报和其他申报必须以电子方式提交,通过数据流传输(通过门户网站Finanz Online)或通过基于网络的服务(Onlineverfahren-Digitalsteuer)。
在奥地利没有CIT PE的非奥地利在线服务提供商将必须在奥地利进行数字税务登记,并要求获得纳税识别号码。登记和申请必须通过网络表格进行,该表格将从2020年4月初开始提供,其中必须提供公司名称、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必须附上商业登记册的摘录或在居住国的类似注册证明。申请后,公司将获得一个纳税识别号码,并可进入所谓的在线数字账户(Onlineverfahren-Digitalsteuer)。与税务当局的沟通必须通过Onlineverfahren-Digitalsteuer以电子方式进行。
4、税务代表
与传统的广告税相比,即使是委托外国在线广告提供商,也没有客户缴纳数字税的义务。在奥地利、欧盟成员国或欧洲经济区(EEA)任何其他缔约国没有注册办事处、管理部门或营业场所的在线服务提供商,有义务在提交首次年度纳税申报前的适当时候指定一名税务代表。税务代表可以是在奥地利有住所或注册办事处的认证税务顾问、律师和公证人。在线服务提供商必须及时通知税务代表所有与数字税征收有关的情况。
其他纳税义务人(在线服务提供商),特别是在另一个欧盟成员国或其他欧洲经济区成员国拥有注册办事处、管理部门或常设机构的在线广告商,也可以自由指定税务代表,以便能够尽可能有效地履行其与数字税征收有关的义务。
如果外国在线服务提供商任命了一名税务代表,该代表必须有参与Finanz Online程序的许可。因此,如果指定了税务代表,则只能通过Finanz Online进行传输。
5、税务检查和处罚
奥地利税务机关已经宣布接下来将进行可信度检查,可能会导致彻底的调查。但数字税法案本身并没有规定对不遵守或不缴纳的惩罚。因此,财政犯罪法的一般惩罚措施适用,并可能导致严重的处罚(可能履行逃税罪)和延迟纳税的罚款。
此外,在线服务提供商有义务保留在线广告服务的记录,这些记录必须在奥地利税务机关的要求下发送给他们(在法国或意大利,对于通过在线市场进行的销售,没有定期的额外报告义务)。原则上信息包括:所提供的服务类型、客户以及计算奥地利数字税的税基;必须由纳税人记录。另外,必须保留IP地址的记录,以使奥地利税务当局能够监测是否在奥地利提供了在线广告服务(以匿名形式存储任何个人数据)。
思迈特提醒
奥地利是OECD于2021年10月8日发布的《应对经济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双支柱解决方案的声明》的签署国。该解决方案的支柱一包括为市场辖区创立一个新的征税权,称为金额A。只有全球营业额超过200亿欧元且利润率超过10%的跨国实体才属于金额A征税权的范围。支柱一将通过目前正在制定的多边公约(MLC)和对国内法律的相关修改来实施。MLC将要求其缔约方取消对所有公司的所有DST和其他相关类似措施。2022年12月20日,OECD已就《支柱一—金额A:关于DST和其他相关类似措施的多边公约条款草案》(草案)征询公众意见,并于2023年1月20日结束,OECD于2023年1月23日在其官网发布了来自各商业团体、专业机构、政府等的31份公众意见。
需要关注的是,在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起贸易调查后,2021年10月21日,五个有DST的欧洲国家(奥地利、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和英国)与美国就支柱一生效前的过渡期内现有的单边DST的过渡性办法达成一致。根据该单边措施妥协,五个国家在2021年10月8日之前都已经颁布了单边措施,在支柱一生效之前不需要撤销其单边措施。然而,如果五个国家在达成政治协议后、支柱一生效前的特定时期内,因现有单边措施而产生的税款超过了相当于支柱一实施后第一个完整年度应缴的税款(按比例计算,以实现与过渡期间长度的比例),该超出部分将分别抵免这些国家根据支柱一计算的与金额A相关的公司所得税义务部分。作为单边措施妥协的一部分,美国同意终止拟议的贸易行动,并承诺在过渡期间结束前不对五个国家现有DST采取进一步的贸易行动。而且在1月30日奥地利财政部发布的该声明中,奥地利财政部长Magnus Brunner也表示,该税于2020年生效,旨在成为“在达成全球共识之前的临时解决方案”,奥地利正“大力”参与全球谈判。
温馨提示:点击文中蓝色下划线词句,可查阅tpperson往期推送内容;点击“阅读原文”,加入知识星球之“国际税收学习圈”(年费500元)可下载思迈特国际税收系列汇编(共9个)
1、《2022年度国际税收政策汇编》;
2、《2022年度国际税收案例汇编》;
3、《2022年度全球转让定价动态汇编》;
4、《2022年度全球税收协定动态汇编》;
5、《2022年度全球双支柱动态汇编》;
6、《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政策汇编》;
7、《特别纳税调整新旧政策汇编》;
8、《中国CRS及情报交换相关税收政策汇编》;
9、《走出去企业税收政策法规汇编》。
END
158_1675992910738.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