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措施,持续推进税收“服务共同体”建设,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宁波市税务部门共同打造建立长三角纳税人学堂。


课程名称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
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及解读

开课时间
2023年2月9日
14:00

授课人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
王阳
上海市税收营商环境体验师、
注册会计师、律师
李诗凡

参与方式
扫描以下二维码观看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编发:江苏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