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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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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2-8 06: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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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甘肃税务
标题:
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ODE3NzQ2Mg==&mid=2651071028&idx=1&sn=d0423334e2526957e62a6bb0d29fa8a9&chksm=f75944edc02ecdfb4c07b64559f79257f3cd37f736e3bf87cb53d3778fd07b54eb6080fbf405#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2-07 14:55
二维码:
-
近期,新出台三项增值税政策中明确,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关注点一
适用政策的纳税人何时提交申请才能享受政策?
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仅需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时,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关注点二
适用政策的纳税人可通过什么方式提交声明?
适用政策的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都可办理。
关注点三
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关注点四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本期小编和您一起学习
在电子税务局提交
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如何办理!
1.在搜索栏中搜索“加计抵减”,可快速查找(系统支持模糊查询),如图;或者通过功能分类查找【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声明申请】/【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声明申请】;
2.点击进入相应的功能模块,例如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办理【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申请页面如图;
页面政策适用年度默认为2023年,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交等待审核即可。
注意:
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重
点
提
示
您
在办理涉税事项过程中存在政策疑问或者难点怎么办?
1.欢迎您加入“陇税雷锋”全员帮办征纳互动群,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和电子税务局为您提供点对点“问”的渠道,面对面“办”的服务。
2.拨打12366进行政策咨询。
3.拨打0931-8112366电子税务局热线或者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求助”网上咨询,甘肃省电子税务局为您提供便捷高效的税务服务。
来源:甘肃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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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都来了,点个在看再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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