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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缴费提示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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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东城税务
标题: 2月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缴费提示来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OTE4MzQ3Mw==&mid=2654853566&idx=1&sn=23ea00a3b8e98c7ef00d140a2215b0b6&chksm=80aaf020b7dd793641140e80ce5ea6c7b0617a748df683974e12a76aa5e1442f98f0ad9b83f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2-07 11:05
二维码: -
一、企业社保费
2023年2月企业社会保险费征缴时间为2月10日至25日。其中2月10日是银行批量扣款日。为确保缴费单位批量扣款成功,建议选择批量扣款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单位于2月8日前确保用于缴费(含8日前办理的补缴费额)的银行账户余额充足。对于未在规定缴费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影响个人社会保险权益。请缴费单位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征期内完成缴费,非征期不能缴费。
您单位可以下载“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查询银行批量扣款是否成功,或通过客户端采用除“银行批量扣款”外的其他方式完成缴费。“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及操作视频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下载。
提示:为便于及时接收社保费相关提示短信,请您及时到税务部门和社保部门更新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特别注意!关于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通告
特别注意!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办法的通告
特别注意!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单位缴费的通知
二、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
2月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时间为2月10日至25日
提示:补缴缴费请通过人社(医保)渠道完成。
您还可以直接点击下方视频进行操作学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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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东城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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