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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小税(71)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的多个月份的租金,如何适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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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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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3 00: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云浮税务
标题: 云小税(71)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的多个月份的租金,如何适用政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g2MTAzMTg3OA==&mid=2247499234&idx=1&sn=2f71b4146d9a5ef583a78ec3eddc6003&chksm=ce1fe14bf968685da6ccbdf91a9c875ca66b2d05422fabe6ae1a25923832e359109f542a979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1-30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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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的多个月份的租金,如何适用政策?
:此前,税务总局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包括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的,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为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延续此前已出台政策的相关口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调整为10万元以后,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样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系列问答链接

云小税(70)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调整以后,销售额的执行口径是否有变化?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
编发:云浮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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