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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小课堂】青海省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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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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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2 23:3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青海税务
标题: 【电子税务局小课堂】青海省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0NTc2MDM3OQ==&mid=2247589945&idx=4&sn=8f2ee1d6823d3db149df5586c65e6490&chksm=fb64d52dcc135c3b122b97410735ced55cb3c95bc0bf2c0812c1ef82c2aa78de103140a8579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1-31 15:45
二维码: -

Q
&
A

01
申报增值税时提示“未获取到进项信息”,该如何处理?
答:请前往认证勾选平台进行数字签名,签名成功之后才可以正常抵扣申报,具体操作请咨询税盘服务商(航信95113,百旺7916666)。

02
增值税申报时提示“您尚未进行抄报税,无法申报”该如何处理?
答:该提示为系统返回的信息,即使没开票,有核定增值税类型的发票票种或有税控设备或者货运设备需要进行抄税,如确认核定的所有票种已抄税,仍有该提示,建议您前往税务大厅抄税及申报。

03
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时提示“如果符合加计抵减政策条件,请先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或《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该如何处理?
答:如您不符合加计抵减政策条件,请您点击“关闭”按钮,确认数据无误后提交申报表即可。如您符合加计抵减政策条件,请您点击“填写声明”填写《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或《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如您已提交声明,请您点击申报表右上方“重置”按钮再试。

04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13a、13b、13c预征率无法正常填写该如何处理?
答: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13a、13b、13c预征率,需要在税务局进行备案后方可填写。

05
点击申报提示申报失败投递到消息队列失败如何处理?
答:出现该提示请先清理电脑浏览器缓存。360浏览器打开---工具---清除上网痕迹(选择全部)---删除 / IE浏览器打开---工具---Internet选项---常规---退出时删除浏览记录---删除(全部打对勾)---删除---确定。




06
营改增后,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当期已预缴的增值税税款,能否在总机构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答: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当期已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在总机构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不完的,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关联文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印发<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3〕74号)
07
生活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免税优惠,二季度收入还没开增值税发票,应该怎么申报?
答:公司在办理2020年二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将当期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和免税额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第17栏“本期免税额“对应栏次。同时,还应当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时应准确选择减免税代码,准确填写免税销售额等项目。
关联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 )

08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时第4栏、第5栏是否还需要填写?
答: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二、免税项目”第4栏“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和第5栏“免税额”不需填写。
关联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09
预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重复申报如何处理?
答:如果您还未缴纳税金请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缴纳--申报作废中作废重复申报的报表。

如已缴纳税金请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缴纳--申报更正模块更正报表,再退税处理。












10
增值税申报时提示“上期未申报”无法填报报表该如何处理?
答:需补报上期申报表后才可申报当期报表。逾期申报说明:逾期申报在30日内改正的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进行逾期申报操作,超过30日未改正的纳税人需在税务机关前台进行逾期申报。

1.登录青海省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逾期申报】,进行申报表填写。

2.弹出提示信息,根据提示信息选择是否操作,点击“是”进入用户须知模块,阅读并继续申报,进入申报表单。

3.填写相关数据并确认数据无误后,提交该申报表。


11
增值税申报时提示“纳税人在该属期内无有效的税费种认定信息,请先认定”该如何处理?
答: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认定管理查询】--【税(费)种认定查询】--查询是否有认定增值税和税款所属期--如没有核定,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费种核定,核定完成后再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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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丨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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