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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操作指南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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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2-2 22: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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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江西税务
标题: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操作指南来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1MDMwNzk3MQ==&mid=2247510995&idx=1&sn=0905538fa3360e712253b4c4972ef4cf&chksm=e986df3fdef156298497bedd38966eeb21d788b6623de313f240ae1088e5ece1943a716cf74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2-02 15:00
二维码:
-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已经开始啦!
一起来看!
一
什么是经营所得?
(一)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二)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四)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二
哪些人应当办理?
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特别提醒,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权益性投资个独合伙企业应积极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三
什么时候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即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期为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四
税款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及第六条,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经营所得适用)
五
申报地点如何确认?需要填报哪些申报表?
若纳税人只取得一处经营所得,向
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若纳税人从两处及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需分别向
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再选择向
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六
办理渠道有哪些?
(一)远程办税渠道
1.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跳转至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下载服务-软件工具-可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二)携带相关纸质资料前往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申报。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3月31日结束
还没有办理的纳税人
请您合理安排时间办理哦!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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