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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就会!二手房如何快捷申报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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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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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2 21:3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临沧税务
标题: 一学就会!二手房如何快捷申报缴税?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1ODU1MjM1NA==&mid=2247510053&idx=3&sn=b362cc326b67d4c21501301065e5ff2a&chksm=ea048f68dd73067e5c5835e8fa2ec303dfe35d049f80fc6afaa6cfd33102535190a865ae042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1-30 15:50
二维码: -


二手房如何快捷申报缴税?
不会操作怎么办?
不用担心!
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即可办理
“手把手”教学呈上
一起来看看吧!


一、数据采集

(1)进入微信公众号“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点击“财产行为税十税合并申报

(2)点击“房产交易”,再点击“二手房申报

(3)点击“新增房源信息”,阅读完《办理须知》后,点击“已阅读,确认办理

(4)选择“房屋坐落地”,填写“合同编号”,点击“确定

(5)写填各项房源信息(*号栏为必填),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并根据提示选择买方或者卖方

(6)添加卖方信息
第一步,填写卖方基本信息(*号栏为必填),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若信息错误可点击“X”删除,删除后可重新添加卖方信息

第二步,选择卖方家庭“房屋套次”,可添加家庭成员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7)添加买方信息
第一步,填写买方基本信息(*号栏为必填),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若信息错误可点击“X”删除,删除后可重新添加买方信息
第二步,选择买方家庭“房屋套次”,可添加家庭成员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8)上传附送资料(*号栏为必报),全部上传完成后的点击“下一步

(9)核对房源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在提交房源之后等待税务机关人员受理



二、税务机关评估

税务机关评估结束后,会短信通知纳税人,收到短信的卖方买方其中一人可再次进入微信公众号“云南省电子税务局”进行信息确认,信息再次确认无误后即可进行申报

特别注意:
如果价格评估后是以评估价格计税(申报合同价小于评估价)时,不允许纳税人在手机端申报缴税,需要买卖双方携带申报材料到前台窗口经税务机关核实


三、二手房申报

(1)进入微信公众号“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点击“财产行为税十税合并申报

(2)点击“房产交易”,点击“二手房申报

(3)点击状态为“待确认”的房源信息,再进入税款信息页面,核对税款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核对正确(确认申报)”,等待税务机关处理

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纳税人会收到短信提示缴款,再次进入微信公众号“云南省电子税务局”请及时完成税款缴纳


四、税款缴纳

(1)进入微信公众号“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点击“财产行为税十税合并申报

(2)点击“房产交易”,点击“二手房申报

(3)在房源信息列表中找到对应的房源(状态为“待缴款”),进入税款缴纳页面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缴纳税款

(4)缴纳成功后可到办税大厅开具完税证明及发票

来源:云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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