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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已经开始啦!相关要点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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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宣城税务
标题: 【关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已经开始啦!相关要点看这里~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4NDc3MzU4MQ==&mid=2247515233&idx=2&sn=a478c81b4770cb12d9d741058c47c30e&chksm=fd9646c3cae1cfd5056fd712819540ee90463b23c049b98517d6323082c0f2c95343b911816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2-01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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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已经开始啦!税小宣梳理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相关要点,一起来看看吧!
什么时候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的,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即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哪些人需要办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取得了经营所得,并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税款如何计算?


01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成本、费用 - 损失
注意
1.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2. 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汇总计算个人所得税,只减除一次上述费用和扣除。
3. 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采取“先分后税”原则计算。
02
查找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申报地和申报表选择

取得一处经营所得
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取得两处及以上经营所得
1. 分别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2. 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办理渠道有哪些?



1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下载地址:http://anhui.chinatax.gov.cn/art/2020/9/18/art_15659_794133.html
2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web端
地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
3
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
服务厅


-END-


您的非常满意
我的无限动力


审核:宣城市税务局所得税科
编发:宣城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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