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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将13项涉税费资料纳入容缺办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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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2 19:2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沈阳税务
标题: 【关注】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将13项涉税费资料纳入容缺办理范围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zUzMDIyNw==&mid=2663739727&idx=2&sn=3b1118c825461019fd57da9cfe5663d4&chksm=8baea953bcd92045b9db514d2ed574958ea087c45fb73248e69111f2bf928409602f4c15ec25#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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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2-02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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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负担,税务总局近日发文明确,自2023年2月1日起,对部分税务事项实行容缺办理,进一步精简涉税费资料报送。具体都有哪些涉税费资料纳入容缺办理范围?一起了解下吧↓

什么是税务事项容缺办理

  税务事项容缺办理是税务机关推出的一种便民利民的办税服务形式。当纳税人提交的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次要材料资料暂有欠缺或存在瑕疵的,经纳税人自愿并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限内补齐补正可容缺后补的资料后,税务机关可为纳税人容缺办理该项业务。
容缺办理涉税费事项及容缺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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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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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文不作为政策执行的依据!纳税人具体执行前,请详细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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