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2883
Tax100会员
33577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精选公众号
›
全电发票专题学习(20230131更新)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231
|
回复:
0
[小颖言税]
全电发票专题学习(20230131更新)
[复制链接]
Marylouyan
Marylouyan
当前离线
积分
3191
3186
主题
3186
帖子
3191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3191, 距离下一级还需 85697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3191, 距离下一级还需 85697 积分
积分
3191
发消息
2023-2-2 17:05:28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精选公众号文章
公众号名称:
小颖言税
标题:
全电发票专题学习(20230131更新)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2-01 06:54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MjkyMTU2MA==&mid=2247528687&idx=1&sn=8842e57f3684e455a7b60d3183d57a91&chksm=9ba84f58acdfc64ec192fc8f3c0a13650540e197735c2c2aedfd9e08dedb1da641de303d26e0#rd
备注:
-
公众号二维码:
-
一、政策沿革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提出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要求2021年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制定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有序推进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2025年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自2021年12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市)、内蒙古自治区和上海市开展了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
1.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
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自2022年5月23日起废止
。
2.《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
,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自2022年4月1日起废止。
3.《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公告〔2021〕10号)
,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自2022年4月25日起废止。
(三)广东地区(不含深圳)自2022年4月1日起,内蒙古地区自4月25日起,上海市自5月23日起,在部分纳税人中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依据:
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2号
,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
。
自2022年5月10日起,四川省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的部分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依据:
《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4号 )
(四)自2022年6月21日起,上海市、广东省、内蒙古
扩大了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方范围
,受票方范围在原基础上分批扩至全国。具体受票扩围时间以各省级税务机关试点公告为准。以上海为例: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扩大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方范围的公告》(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2号)。
1.自2022年6月21日起
,浙江省
、山东省(不含青岛市)、江苏省、深圳市、北京市,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的部分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以浙江省为例:
《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
2.自2022年7月18日起,
湖南
、陕西、安徽、江西、河南、重庆、福建、河北、湖北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内蒙古、上海市、广东省(不含深圳市)的部分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以湖南为例:
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 )
。
3.自2022年7月31日起,青岛、宁波、厦门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内蒙古、上海市、广东省(不含深圳市)的部分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以青岛为例:
《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4号)
4.自2022年8月28日起,上海市、广东省、内蒙古的部分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电发票受票方范围已推广至全国。以吉林为例:
《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吉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
(五)自2022年10月28日起,在四川省的部分纳税人中试点使用全电发票。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全电发票推广工作安排,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试点地区将分批扩至全国。
1.自2022年10月28日起,安徽省纳税人可接收四川省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
2.自2022年11月7日起,上海市纳税人可接收四川省的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依据: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4号)
(六)自2022年11月30日起,在厦门市的部分纳税人中试点使用全电发票。依据:
《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5号)
。
自2022年11月30日起 ,
福建省(不含厦门市,下同)纳税人可接收厦门市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依据:
《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9号)
(八)自2023年1月28日起,在青岛、陕西、重庆、大连的部分纳税人中试点使用全电发票,并可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上海市、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厦门市、天津市、青岛市、重庆市、陕西省的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
(九)自2023年1月20日起,上海市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纳入数字化电子发票开票试点范围。该市纳税人自纳入数字化电子发票开票试点之日起,不再领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依据: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开票试点全面扩围工作安排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通告2023年第1号)
二、全电发票样式和红字发票处理单
(一)全电发票样式
全电发票样式
相关文件:
总局公告2019年第13号(稀土企业等汉字防伪项目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
相关文件:
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土增)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相关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
相关文件:
公告2015年第99号
相关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相关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相关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
相关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2号
相关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1号
相关文件:
财税〔2017〕37号
详见:
差额征税思维导图
(二)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
相关文章:
红字发票开具新规集锦
三、财税好文
北京税务: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常见问题即问即答(100问)
上海税务:全电发票实操热点问答,12366为您梳理~
安徽税务:全电发票操作指引
安徽税务: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操作视频
江苏税务:
全电发票受票辅导指引
江苏税务: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热点问答
河北税务:
全电发票受票辅导手册
深圳税务:关于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常见问题解答汇总来啦!
新疆税务:“全电”发票与“纸电”发票的六大区别
台州税务:一图了解全电发票知多少
重庆税务:全电发票受票辅导手册
宣城税务:全电发票常见问题解答
崇明税务:【电子书】全电发票随身宝典
详解全电发票开具流程!
全电发票受票操作实务和全电发票开具、交付、查询、认证、冲红
全电发票全国铺开,这些发票问题不再纠结了
图说:一图掌握全电发票
“全电发票”来了,增值税申报又有新变化
上一版:
全电发票专题学习(2022年7月28日更新)
推荐:《小颖言税:全税种思维导图》(1版8次印刷,政策截至2022年9月30日)
本文由小颖言税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