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14
  • Tax100会员 33147
查看: 274|回复: 0

郑在说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调整以后,销售额的执行口径是否有变化

9904

主题

9905

帖子

9940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940
2023-1-30 01:0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郑州税务
标题: 郑在说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调整以后,销售额的执行口径是否有变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TE0MDg2Ng==&mid=2652932781&idx=5&sn=aa9f6275107a4bf418c737f8d7ec6c96&chksm=8b97c7c0bce04ed6f33e2cd1fff9cca25e5555985244de4bacea25547f21bb428aadb0395ac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1-29 17:18
二维码: -
点击视频右下角查看全屏版



相关内容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调整以后,销售额的执行口径是否有变化?
  答:没有变化。纳税人确定销售额有两个要点:一是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但为剔除偶然发生的不动产销售业务的影响,使纳税人更充分享受政策,本公告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下同),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也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二是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确定其是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举例说明:按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A在2023年4月销售货物取得收入10万元,5月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20万元,同时向其他建筑企业支付分包款12万元,6月销售自建的不动产取得收入200万元。则A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4-6月)差额后合计销售额218万元(=10+20-12+200),超过30万元,但是扣除200万元不动产,差额后的销售额是18万元(=10+20-12),不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同时,纳税人销售不动产200万元应依法纳税。

了解更多税费资讯
敬请关注郑州税务微信公众号

编发:郑州税务
来源:郑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598_1675011914160.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