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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知识问答系列④丨@受票方,哪些发票知识与您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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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淄博税务
标题: 发票知识问答系列④丨@受票方,哪些发票知识与您相关?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NjE0NDgyOA==&mid=2653199625&idx=2&sn=a106dd566eeda599b1c03f7e75d74a19&chksm=80297ddab75ef4cc367c60f98826b51d29b6f8ce70ae9c155e2c70d3979d0eeb7370f6fa2a2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1-17 17:30
二维码: -

发票知识问答系列
第四期
@受票方企业
哪些发票知识与您相关?
为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帮助纳税人和广大消费者了解发票使用规定,保护纳税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发票使用过程中的风险,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今推出发票知识问答专版,从发票基本知识、开具发票、接收发票、与消费者相关发票问题和发票违法典型案例等五个方面分类梳理了常见的问题,希望为广大纳税人和消费者提供帮助。如果您有政策业务问题,欢迎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何种情况下应当取得发票?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常见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哪些?
常见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等。
如何举报企业不开具发票行为?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举报查实后并酌情给予奖励。举报方式包括电话举报,通过拨打主管税务机关举报电话或12366进行举报;上门举报,直接到各级税务机关进行举报;信函、互联网、传真举报以及其他举报方式。
发票丢失了怎么办?
1.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2.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受票方如丢失或损毁已开具的电子专票,可以根据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等信息,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通过后,下载电子专票。如不掌握相关信息,也可以向开票方重新索取原电子专票。
3.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无法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或者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应向销售方申请重新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销售方核对消费者相关信息后,先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与原蓝字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企业取得了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怎么办?
1.若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并且未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发票取得环节的检查主要有哪些内容?
发票取得环节的检查主要内容有:
(1)有无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的情况;
(2)取得发票的途径是否合法;
(3)取得的发票是否符合规定。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
制作: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临淄区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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