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388
  • Tax100会员 33775
查看: 205|回复: 0

关于延长2023年1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款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409
2023-1-18 14: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佛山税务
标题: 关于延长2023年1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款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ODUwNDMzNQ==&mid=2651317391&idx=1&sn=848bdb7d5ef1fecdaab3d8386383d68b&chksm=8b63df6fbc145679f75ee068905467762567c298a2f87679d8cc225791828825262f372d6c9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1-17 16:46
二维码: -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关于延长2023年1月企业职工
社会保险费缴款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暂停办理2023年1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市暂停办理所属期2023年1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为保障缴费人权益,现决定将我市所属期2023年1月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款期限统一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
一、用人单位在2023年2月28日前缴纳所属期为2023年1月社会保险费的,视同正常缴费,相关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记录。
二、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3年2月28日前缴纳所属期为2023年1月的社会保险费,相关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记录。
三、2023年1月的职工增员、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业务,办理期限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
四、所属期2023年1月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暂未恢复办理,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3年1月17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供稿: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953_1674021631219.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