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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发布:兰州新区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2023年度预算草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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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2023-1-16 14:3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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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兰财税海研语
标题: 报告发布:兰州新区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2023年度预算草案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1-16 06:00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kwMzIwNTIwMQ==&mid=2247511823&idx=2&sn=d4573f19d83d1897c06af36c3e51cfab&chksm=c09b3731f7ecbe2765bdba3ba5b50260d4dc31c20c3e5ea56abdb8a007bb7dd5e194231431b5#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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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州新区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1392期)

各位代表:
现将兰州新区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预算草案有关内容向会议进行报告,请审议。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一年。兰州新区在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立足“三新一高”要求,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及构建“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等重大战略机遇,按照“谋规划、推改革、抓项目、促发展”总体思路,着力在深化改革、产业培育、创新开放、生态建设、城乡融合等方面下功夫、求突破、见实效。一年来,新区财政坚决执行中央、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接续政策,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收入规模小、支出缺口大的现实情况下,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更好发挥现代财税体制在资源配置、财力保障和宏观调控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保持了全年预算执行整体平衡。
(一)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22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5.02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29.9%,按自然口径计算增长8.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4.4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16.1%(增值税留抵退税新区级9.8亿元,还原后税收收入实际完成34.2亿元),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10.7%;非税收入完成10.62亿元,增长109.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2.74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34亿元、再融资债券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87亿元、调入财政存量资金0.92亿元、上年结转2.28亿元、多式联运项目外国贷款提取资金3.72亿元,收入总量为79.8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67.87亿元,下降5.1%。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37亿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4.34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92亿元,支出总量为74.5亿元。收支总量相抵后,结转下年支出5.39亿元。
2.政府性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2022年,新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37.3亿元,同比下降57.4%。加上上年结余3.0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07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3.8亿元、再融资债券收入5.72亿元,收入总量为119.9亿元。支出112.57亿元,增长6.1%。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7.3亿元,支出总量为119.87亿元。收支总量相抵后,结转下年支出0.03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为142万元,加上上年结转1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万元,收入总量为276万元。支出16万元。收支总量相抵后,结转下年支出26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成情况
2022年,社保基金收入预计完成9.29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2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45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62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3.48亿元,收入总量12.77亿元。支出8.81亿元。收支相抵后年末滚存结余3.96亿元。
(二)政府债务有关情况。
1.政府债务规模
2022年底,政府债务余额为300.12亿元,比上年增加59.3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6.9亿元,增加3.7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73.22亿元,增加72.23亿元。以上相关数据为截至目前数据,后期还会随着外债转贷增加和到期债务还本产生变化,最终以年底决算数据为准。
2.政府债券使用情况
一般债券使用情况。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新增债券额度的通知》(甘财预〔2022〕6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额度的通知》(甘财预〔2022〕37号),新增一般债券额度1.34亿元,主要用于:兰州新区省级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建设项目0.64亿元;兰州新区化工园区金红石与盈美项目配套道路工程项目0.3亿元;第三初级中学项目0.2亿元;纬五十八路东延段(经三十六路-中保路)道路工程0.1亿元;经三十三路与水秦路连接线(含南端立交工程)道路工程0.1亿元。
新增专项债券使用情况。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新增债券额度的通知》(甘财预〔2022〕6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额度的通知》(甘财预〔2022〕37号)《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新增专项债券额度的通知》(甘财预〔2022〕76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的通知》(甘财预〔2022〕81号),新增专项债券额度73.8亿元,主要用于:补充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金46亿元;兰州新区城市矿产与表面处理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4.71亿元;兰州新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孵化基地项目C区一期2.61亿元;兰州新区黄河流域生态储备林项目2.36亿元;兰州新区水阜河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2亿元;兰州新区庙儿沟水库工程1.9亿元;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二期)机电工程项目1.8亿元;兰州新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孵化基地项目C区二期1.8亿元;兰州新区绿色化工(棚改)安置房项目1.65亿元;兰州新区黄河上游生态修复水源涵养示范园区项目1.5亿元;兰州新区化工园区物流园货场项目1.4亿元;兰州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1.13亿元;甘肃省同位素实验室一期项目1亿元;兰州新区垃圾处理一体化项目(一期)0.6亿元;新建铁路兰州新区中川北站货13、14线项目0.5亿元;兰州新区西岔-皋兰生态供水工程0.5亿元;兰州新区产业园区重点用电企业电力设施配套项目0.45亿元;中川北站多式联运设施提升工程-物流园补强工程0.4亿元;兰州新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孵化基地配套设施项目0.4亿元;兰州新区现代农业双创基地建设项目(二期)0.34亿元;兰州新区纬五十路等八条道路给水管网项目0.3亿元;兰州新区西小川车站提升改造工程0.3亿元;兰州新区中川园区保障性住房项目0.1亿元;甘肃省人民医院新区分院老年康复养护区建设项目0.05亿元。
3.再融资专项债券使用情况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明确2022年地方政府再融资规模时限的通知》(甘财预〔2022〕29号),下达兰州新区再融资债券额度8.72亿元,用于“2015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三期)”到期本金3亿元、“2017年甘肃省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到期本金5.72亿元。
4.还本付息资金安排情况
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和偿债计划,将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其中,通过自有财力偿还本金2.91亿元、利息7.85亿元。到期本金已全部按时偿还,1-11月偿还已到期利息7.09亿元,剩余0.76亿元继续按时偿还。
以上2022年相关数据为初步汇总数,决算后将根据实 际情况对相关数据做出调整,最终以决算数据为准。
  二、2022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充分落实政策,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深入贯彻中央和省上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全力应对经济下行和疫情影响。一是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重大决策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助企纾困帮扶措施,打出减税、免税、缓税、退税组合拳,确保“真金白银”直达市场主体,为企业增信心、添动力。截至11月末,累计新增退税、减税降费及缓交税费32.58亿元,减少新区收入11.26亿元。二是积极应对收入增速放缓带来的影响。争取省级财政将新区新引进企业增值税省与市县划分比例中的省级收入划归新区,增值税收入新增3.35亿元。三是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截至11月末,累计收到直达资金5.81亿元,已支出4.97亿元,支出进度85.6%,资金全部用于社会民生兜底、公共卫生服务提升、促进就业保障等。四是及时清理财政存量资金。累计盘活存量资金0.48亿元,统筹用于疫情防控、“三保”等急需资金领域,财政资金运行效率持续提升。
(二)秉承“人民至上”,持续增进民生福祉。聚焦实现高水平共同富裕,围绕人民所需所忧所盼,继续加大教育、医疗、养老、就业、人居环境等方面投入,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标准化建设。加强对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的保障托底,坚决兜住基本民生底线,为人民群众创造高品质生活。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截至11月末,累计安排本级疫情防控专项资金1.75亿元,争取省级疫情防控专项资金7700万元,用于落实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争取省级“外防输入”专项资金2000万元,本级安排资金166万元,筑牢疫情防线。推动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落地见效。累计争取中央、省级乡村振兴资金4335万元,推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安排0.12亿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机制,重点支持农村产业持续发展。加强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保障。依据省市对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补贴标准较上年提高8%要求,积极筹措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152万元,保障惠民政策落实落地。足额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831万元,主要用于基础养老金待遇发放、参保缴费补贴和高龄老人补贴等。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筹措资金0.7亿元支持新区第三中学、第七小学建设,确保秋季按时开学。截至11月末,民生领域累计支出34.9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7.28%、增长22.4%。其中:教育支出5.71亿元、增长5.59%,医疗卫生支出5.24亿元、增长56.81%。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有效提升,有力保障了民生各项事业稳定健康发展。
(三)坚持改革引领,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进一步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制定新区财政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探索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基本贯通,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健全,预算管理水平全方位提升。稳步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和财政政策实施效果。直达资金管理“扩围提质”,将符合相关要求的民生领域11大类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通过直达机制管理的资金达到5.8亿元,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提升。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合理确定保障重点和保障顺序,对最急需最紧迫的大事优先安排,对必保的刚性支出足额安排,对到期政策、非急需项目予以清理,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优化财政投入模式,加强财政金融联动,设立兰州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展基金及系列子基金,放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有效带动和引导社会投资。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从严从紧编制支出预算,压减低效无效支出,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用政府“紧日子”换人民“好日子”,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筑牢底线思维,全力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债务管理领域,一方面,紧抓政策窗口期,新增债券再创新高。截至11月底,争取到位新增债券额度75.14亿元,有力支持了新区28个重点项目建设。另一方面,从严把控债务增量,加速化解债务存量,靠前谋划应对化债高峰,积极防范化解债务各类风险。安排预算资金10.76亿元偿还到期债务本息,所有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均得以如期偿付。同时,为缓解集中偿债压力,平滑债务风险,向省财政厅申请再融资债券额度8.72亿元,目前已全部下达并发行,政府债券偿付风险进一步得以缓释。加强国有监管企业经营性债务风险管控,推进到期债务提前两个月预警、财务总监与债务化解两周报告等制度,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盘清企业“家底”,坚决打好风险防控主动仗,企业债务偿还履约率达100%,有效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三保”方面,建立地方财政运行监测月报制度和“三保”分类监管机制,确保“三保”支出预算全覆盖、不留缺口,从未发生欠发工资现象,财政运行得到有效保障。库款管理方面,采取逐日盯库方式强化库款监测预警,对暂付性款项加大力度“消存量、控增量”,确保库款规模在合理区间,切实兜牢库款安全底线。
(五)深化改革力度,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补齐政府采购制度短板。制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制定《政府采购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操作管理。印发《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二是加快推进电子采购改革。深入推进新区“互联网+政府采购”电子化改革进程,上线运行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在项目备案、开标评审、合同签订、履约支付各个环节实现全流程电子化闭环运行,极大地提高了采购效率。三是加大政策执行落实力度。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不断提升中小微企业在新区政府采购项目中的占比。截至11月底,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8876.88万元,占全部采购金额的86.16%,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四是在全省率先推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零收费”改革。自9月1日起,项目建设地(实施地)在新区或受新区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项目,免收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进一步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通过上述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新区财政运行质效不断提升、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但收入规模小、支出缺口大、保障水平低的基本状况还未得到根本改变;财政资金资源统筹管理格局有待巩固,政府资源资产盘活能力仍需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同时,预算单位绩效理念和主体责任意识淡薄,没有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角度开展绩效目标设定工作,绩效评价结果也没有真正应用于节约支出成本和发现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上述问题,我们将在2023年度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三、2023年度预算草案
(一)2023年度预算安排的总体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强化宏观经济政策对收支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收入预算坚持合理预测、实事求是,增速与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相适应,与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衔接。支出预算坚持量入为出、优化结构,坚持厉行节约、过紧日子,把每一笔钱用在刀刃上、要紧处,坚决压实“三保”责任,兜牢基本保障底线;坚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对上级党委、政府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重要改革和重点项目不折不扣保障到位;坚持明晰事权、界定责任,新区本级承担的事权及相应支出责任不缺位、该由园区承担的不越位;坚持依法理财、注重绩效,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实施条例,严肃财经纪律,不断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加大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盘活力度,不断提高资金资产使用效益。
(二)2023年财政收支整体形势。
总体来看,新区作为全省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招商引资深入推进,精细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主导产业沿链集聚发展,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放水养鱼”作用逐步显现,各种有利因素加速积累,发展质效稳步提升,将为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奠定坚实基础。但受社会消费需求不振、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国家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可能延续以及刚性支出规模增大等因素影响,2023年财政收支矛盾仍然较为突出。收入方面,国内外疫情变化和国际环境尚有诸多不确定性,经济持续增长的基础尚不牢固,特别是疫情导致的各类衍生风险仍不容忽视;传统产业亟待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还不明显,这些都会对财政增收带来潜在影响。支出方面,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维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办好教育、养老、医疗卫生、困难群众救助等重点民生实事,兜牢基层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等,都需要增加财政资金投入,收支矛盾依然十分尖锐。
(三)预算安排的具体意见。
因国家出台的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在2023年是否延续或扩大规模尚不明朗,结合对2023年度财政整体收支形势的研判,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整体按增长5%测算,预计完成36.77亿元(2022年一次性非税收入6.6亿元,2023年通过税收收入予以弥补后,税收收入增速达到32.6%);政府性基金收入59.99亿元,增长60.8%;上年结转5.42亿元;至少争取上级补助收入18.17亿元;提取多式联运项目外国贷款5.58亿元;争取再融资债券转贷额度57.74亿元。新区财政总收入达到183.67亿元。
根据以上测算,2023年新区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编制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36.77亿元,增长5%,其中:税收收入32.37亿元,增长32.6%;非税收入4.4亿元,下降58.5%(剔除一次性收入后增长10.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8.17亿元、上年结转5.39亿元、预计提取多式联运项目外国贷款5.58亿元,总收入为65.91亿元。
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5.9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12亿元(基本支出16.71亿元,项目支出46.41亿元)、一般债券还本1.2亿元、上解支出1.59亿元。总支出中,新区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为0.06亿元,同比下降2.9%。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59.99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本级收入48.75亿元,总价款收入为55亿元),加上再融资债券预计57.74亿元、上年结转0.03亿元,总收入为117.76亿元。
安排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17.76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45.58亿元,偿还专项债券本金72.18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0.6亿元,加上上年结转0.03亿元,总收入0.63亿元。对应安排支出0.63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社保基金收入预计11.39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0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5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66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3.96亿元,总收入15.35亿元。支出12.0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33亿元。
四、2023年主要工作计划
根据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下一步,新区将重点开展如下方面工作:
(一)坚持培育增量、深度挖掘存量。围绕“四强”行动不断加强税源培植力度,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努力培植壮大财源,全力支持以商招商、沿链招商,深入推进主导产业税源培育行动,有效做大财政“蛋糕”体量。抓好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税收征管,基于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财税领域支持不同产业发展的具体意见,通过财政政策和金融手段协同发力的方式,涵养壮大现有税源企业,为后续发展奠定财力基础,进一步构建基础稳定、结构合理、效益良好的税收来源。全面梳理排查应征未征非税收入,健全完善非税收入征管规章制度,多渠道挖潜增收,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全力弥补减税降费等政策性因素造成的财政收支缺口。全面加强政府资金资产资源统筹,大力盘活财政预算资金、国有企业资产、政府物业资产、部门存量资金、政府投资基金、土地资源等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强化新增资产配置与资产存量挂钩机制,促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深度融合。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对中小微企业、制造业企业的支持力度,营造更有利于创新发展的财税环境。
(二)坚持优化结构、突出保障重点。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实施条例,进一步强化“零基预算”约束,打破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中存在的“基数”依赖,充分落实“先定政策再安排支出”“先有项目后安排预算”的原则和要求,健全完善能增能减的预算安排机制。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根据轻重缓急安排支出,进一步提高支出政策和项目资金的指向性、精准性、有效性。强化财政支出的公共属性,更好发挥财政在资源配置、财力保障和宏观调控等方面的作用,继续强化对具有正外部性创新发展经济活动的支持,严格控制竞争性领域财政投入,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完善公用事业运营保障机制。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预算资金调剂(调整)工作规程,严控预算调剂行为,执行中一般不予追加预算,不得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和超用款计划安排使用资金。加快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在基本支出定员定额体系确定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及支出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强化已制定标准的应用,实行绩效目标与支出标准“双监控”、“双考核”,清理不可持续的支出政策,压减无效和低效财政支出,从源头上杜绝稀缺的财政资源配置不合理、低效无效、闲置浪费。
(三)坚持厉行节约、盘活低效资产。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肃财经纪律,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腾出更多财力改善基本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大力推进资产统筹运营和共享共用,提高资产配置使用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新增资产购置,推动行政事业单位通过调配、共享的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加强公共资源有偿经营管理,全面梳理和盘活政府各类资金和资产,对于长期低效运转、闲置及超标准配置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采取拍卖、出租等盘活措施,及时按规定处置不需再使用且难以调剂的资产,加大国有资源(资产)有偿处置力度和收入入库进度。深入落实部门在存量资金盘活过程中的主体责任,着力转变资金下达后“部门化”的观念,定期、持续盘活各类存量资金,将结余资金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及时收回,推进结转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对预算执行进度的重视程度,提高资金拨付使用效率。
(四)坚持绩效管理、持续提质增效。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扩围升级。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深入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硬化绩效目标前置性要求,确保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布置、同步编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公开。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思想,落实预算安排与项目入库、审计意见、绩效评价、预算执行和资产存量“五挂钩”机制,着力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靠实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充分体现“谁使用、谁负责”,确保每一笔资金花得安全、用得高效。提升绩效目标设定质量,将绩效目标编制作为申请安排预算和调整预算的必要条件,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予安排预算,对部门新出台的重大支出政策和新申请项目,要求一律开展事前绩效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围绕“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要求,对现行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完善制度规范,补齐制度短板,逐步健全框架合理、体系完备、便于执行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探索竞争性分配模式,对重大项目前期费、宣传费等项目通过申报、审查、调研及评审等一系列综合评价分析,以竞争性分配方式形成的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加强各预算单位对项目绩效的重视程度。探索成本预算绩效分析,选择道路管养维护、清扫保洁和绿化管护等项目探索成本效益分析,对项目投入经济性、科学性进行全面分析,为逐步探索成本预算绩效分析与定额标准给予支撑,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取得新进展。
(五)坚持严抓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强化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大对财政运行风险的研判和监管,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管好用好政府债券资金,推进政府债务全生命周期管理,充分发挥政府债券资金稳增长、扩投资、补短板作用。强化到期债务常态化监控预警机制,做到潜在风险早预判、早处置。抓实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强化多部门联合监管,严肃问责违规举债融资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加强“三保”预算审核,强化“三保”运行全过程监控,财力向“三保”领域倾斜,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加强库款预警监测,紧盯财政暂付性款项消化目标,推动库款规模保持在安全合理区间,有效保障支付能力、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专此报告。
附件:
1.兰州新区2023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说明
2.2022年兰州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执行情况表
3.2022年兰州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执行情况表
4.2022年兰州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执行情况表
5.2022年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执行情况表
6.2022年兰州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预计执行表
7.2022年兰州新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执行情况表
8.2023年兰州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9.2023年兰州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10.2023年兰州新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11.2023年兰州新区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2.2023年兰州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13.2023年兰州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14.2023年兰州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执行表
15.2023年兰州新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表
16.兰州新区2022年政府债务情况表
17.兰州新区2022年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18.2023年度兰州新区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明细表
19.2023年度兰州新区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表
20.2023年度兰州新区“三公”经费说明
21.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表
22.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表
23.名词解释
24.关于印发《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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