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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鑫专栏] 2022《研究内参》年度总结直播:2022年年度重点政策盘点,现场更有重磅福利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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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4 02:0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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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庚鑫专栏
标题: 2022《研究内参》年度总结直播:2022年年度重点政策盘点,现场更有重磅福利送出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1-13 12:00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yNTUwMjk5Ng==&mid=2247487433&idx=1&sn=f9c82c117dd91025f95051753064596b&chksm=fa1c50b2cd6bd9a4ffb6436a48843a6b4360f594ac227ecaf46651d92e3c257ac43108fd1a1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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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2022年,注定是不凡的一年。

在这一年时间里,发布了诸多社保新政,事关各位小伙伴的切身利益。

因此我们推出政策年终盘点推文,和大家一起回顾2022年发布的热点政策,社保福利关乎你我,看这篇就够了。

更重要的是:今天(2023年1月13日)下午15:30,我们还有专家在线解读2022年终政策盘点,大家可以点击上面的卡片进行预约哦~)



社保养老类
一、国务院办公厅:个人养老金正式上线

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人社部等多个部门先后发布了多个通知,明确个人养老金正式上线,年缴纳上限12000元,缴费即可享受税费优惠。

关于个人养老金的基本信息可查看下图:

来源:腾讯微保

二、人社部:社保减免缓延长,稳岗返还补贴提升至90%

2022年,人社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多个社保减免缓政策。

社保缓缴
政策明确:

所有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允许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稳岗返还
与21年有所不同,今年对稳岗返还政策有了两大变化:


  • 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允许基金备付期限一年以上的统筹地区,将中小微企业返还的比例由60%最高提到90%,同时进一步畅通资金返还渠道,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以将资金直接返还到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 本次文件明确提出,大力推广“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努力实现“免跑腿、免申请、免填表”。




医疗就医类


一、国家医保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发生变化
2022年7月26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在官网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和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这意味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迎来大变化,主要体现3点,下面依次介绍一下:


  • 从国家层面,统一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也就是统一按“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执行异地就医报销。



  • 异地就医备案规范便捷,基本实现医保报销线上线下都能跨省通办。
    另外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备案后,如果医保没有断保或没有换地就医的,备案长期有效;对于临时外出就医的人员,临时备案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也就是说今后不用就医一次备案一次。同时容许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



  • 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范围。
    将急诊抢救费用、住院期间院外检查治疗购药费用和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外伤费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二、医疗门诊共济制度政策执行,医保门诊费用可报销
2022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发文明确:建立健全当地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即:


  •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门诊费,以前主要通过个人账户的方式来保障,现在是通过共济保障,也就是通过统筹来报销。



除了医保门诊费用可报销,医保个人账号余额也随之减少,其中单位医保缴费全部纳入统筹基金。


生育保障类

一、江苏、浙江:产假期间企业可领社会保险补贴

2022年,江苏、浙江两省明确在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可以领社保补贴:

江苏省:
女职工生育二孩产假期间,按照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下同);三孩按照80%给予补贴,补贴月份从生育二孩或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6个月。

浙江省:
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属地管理,先缴后补”方式,补贴标准为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6个月


社保监督类
一、《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正式执行,三位一体时代正式来临

3月18日,《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正式执行,新《办法》重点强调了法律责任,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查,加强对骗取社保基金的处罚力度,对用人单位、支出单位追究责任。

随着《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的正式执行,我们可以看到,随着越来越多的公共政策与员工待遇享受挂钩,关联监管技术升级,越来越多的城市对合同/社保/个税单位主体一致(即“三位一体”)的审查要求越来越严格,特别提醒企业和HR高度重视、提前筹划、积极合规。

在新形势下,单独缴纳社保这种做法失效,要求企业必须采用新的策略和方案来解决异地员工属地化社保的需求问题,一线城市已全面步入“三位一体”时代,大势所趋,企业要尽早研究政策,尽快规划布局。

众合云科旗下品牌51社保,拥有政策专业性、全国直营布局、全国一体化系统的核心能力,我们同时具备丰富的实战经验,无论外界如何变化,我们始终陪伴您的成功,欢迎进一步咨询探讨适合您的方案。



住房公积金类
一、中国人?银行: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2022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


  • 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6%,5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1%。

  •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

  • 5年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025%,5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75%。





个税类
一、国务院:个税新增一项扣除,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2022年3月2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


  •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因篇幅有限,此处不再一一展示。

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预约直播,查看众合云科首席专家-庚鑫、众合云科资深讲师-洪广岫、众合云科政策研究-王昭玥的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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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鑫(GengXin)
众合云科51社保研究中心首席专家
国内知名劳动用工专家;《北京日报》和《经济观察报》特邀专家;上海电视台东方财经频道专访嘉宾;重庆、湖北经济广播电台特邀嘉宾;山东省人力资源服务从业者培训班特邀讲师;天津中小企业经济发展协会专家成员;“湖北工匠杯”首届人力资源管理职业技能大赛裁判;北京物资学院企业家课堂校外导师;大成律所“青竹计划”劳专委系列特聘讲师。
曾任职北京人社局8年,融会贯通政策与管理逻辑,精通全国各地劳动用工与人力政策实务,领衔众合云科研究中心多个研究项目,多家机构特聘专家和专访嘉宾,曾主导多家知名企业用工实战设计,被誉为“最受欢迎的HR实战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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