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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您最关注的政策热点问答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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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4 00:3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安徽税务
标题: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您最关注的政策热点问答来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MDA1NjgyNQ==&mid=2651044138&idx=1&sn=a3f94272c8708a93666a60d8b86ac1dc&chksm=80a13c3cb7d6b52ac30cca835de8fc88dd9132dd0821322e8604becbf574daaae335253dde67#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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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1-13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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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疑难汇总


一、文件发布前,之前开具的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按1%申报?
答:1月1日到文件发布日之间开具的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按1%申报。



二、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了1%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享受10万(月)/30万(季度)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答:可以享受。



三、若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1月1日后至1月9日期间、开具的免税字样的普通发票或适用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符合作废条件作废、不符合作废条件红冲,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
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发生在1月1日至1月9日,该期间开具的免税字样的普通发票或适用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作废条件可以作废;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可按规定进行红冲处理。

  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纳税人按照规定申请办理抵减或退还已缴纳税款,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先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追回。



四、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放弃免税,是否可以选择开具1%或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如果放弃可以开具1%或者3%的专票。


五、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减征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是否可选择开具1%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答:如果减征可以开具专票或普票。



六、一般纳税人2022年年底结存的按照10%或者15%计提的加计抵减额,能否结转到2023年继续抵减?
答:一般纳税人2022年年底结存的加计抵减额可以结转到2023年继续抵减。

来源:安徽税务12366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审核:货物和劳务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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