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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服务 促规范 稳增长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机动车:“免税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怎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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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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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3 12: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揭阳税务
标题: 优服务 促规范 稳增长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机动车:“免税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怎么开?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0MjAxNzUwNg==&mid=2247544446&idx=2&sn=902c8708529eca504d2cd6114c460121&chksm=e900dbf3de7752e585f35f67cb386684d7f8a26da57b75c4fbf9a8d0559b89b52d5f00588b7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1-09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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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在此情况下,纳税人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可是,对于从事机动车销售的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对外开具的机动车发票,主要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不包括普通发票。这种情况下,“免税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应该怎么开?
典型案例
甲企业是一家从事机动车销售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公告”)规定,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甲企业机动车销售收入,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但在享受免税优惠过程中,甲企业财务人员比较困惑:发票应该怎么开?
政策分析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即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如按15号公告规定享受免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应开具免税普通发票。但是,对于机动车销售行业来说,其发票开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机动车销售方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不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
在《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场景为向消费者销售机动车,销售方应当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其他销售机动车行为,销售方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仅适用于零售环节,而生产、批发环节,销售方需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通过分析不难看出,甲企业这类从事机动车销售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如果按照15号公告的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又无法开具免税普通发票。换句话说,纳税人需要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前提下,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在这样的背景下,就产生了甲企业财务人员的困惑。
实操方法
对机动车销售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政策及发票开具问题,在《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二)》中予以了解答,从事机动车批发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将车辆销售给下游经销商时,按照《办法》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在开具机动车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以选择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选择放弃免税、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大家有任何涉税问题,欢迎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或者关注“揭阳税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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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揭阳日报
编发:揭阳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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