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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税] 【20230111 每日一税】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计算要小心(有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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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每日一税
标题: 【20230111 每日一税】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计算要小心(有坑)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1-11 07:50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ODgwMzk3MQ==&mid=2649678565&idx=1&sn=8cfc0274a0043ee538bf2888c66ddfba&chksm=883edd09bf49541f810f783e8c29422acd9ab4d5579da4665ae4c78b75ffb1f8e2c10cbaff37#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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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1 每日一税】
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计算要小心(有坑)
文/李冼
  这是《每日一税》为您服务的3192天,愿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编者按: 近日,同学咨询: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如何确定?现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一、政策规定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摘自《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二、实务理解
  1.适用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还包括其他个人。
  2.适用范围:仅适用征收率/预征率为3%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5%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得享受减按1%缴纳增值税。
  3.销售额:
  (1)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
  有偶然发生的不动产销售业务的,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下同),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也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2)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确定其是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4.政策时效: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指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享受减按1%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优惠。
  三、实务案例
  【案例01】按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A在2023年4月销售货物取得收入10万元,5月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20万元,同时向其他建筑企业支付分包款12万元,6月销售自建的不动产取得收入200万元。
  则A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4-6月)差额后合计销售额218万元(=10+20-12+200),超过30万元,但是扣除200万元不动产,差额后的销售额是18万元(=10+20-12),不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同时,纳税人销售不动产200万元应依法纳税。
  【案例02】M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3%,2023年第1季度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01万元。
   M公司2023年第1季度销售额为100(=101/(1+1%)万元,应缴增值税额1(=100*1%)万元。
  注意:如果按3%征收率算不含税销售额101/(1+3%),就错了。详细解读请参阅拙文《减按1.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这样换算》(已链接,点击可查阅),这里不再赘述。
  一句话: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计算要小心——有坑。
  欢迎您给我留言讨论。
  后语:很多朋友还没有养成阅读后点赞的习惯,真心希望大家在阅读后顺便点赞,以示鼓励!在探索税法奇妙的旅途中,我是你的的向导,而你的成长则是我的指南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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