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彪哥说税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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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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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7 00: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鹰潭税务
标题: 彪哥说税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热点问答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NTg5NjU0OQ==&mid=2665300187&idx=2&sn=cb5b1c12c9f3cae2f32e7299730afa48&chksm=84f91cd1b38e95c78e3024e30247469327d2b81ff47df3610d77f473ed618e1ec96bf083b1c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1-06 16:10
二维码: -


今天推出第七十六期
赶紧来围观一下吧
???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热点问答


大家好,我是彪哥。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已经开始啦!为方便纳税人准备申报资料,我们整理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常见热点问答供大家一起学习,快来看看吧!


彪哥,什么时候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即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彪哥,哪些人需要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彪哥,经营所得汇算清缴需要填报什么申报表?


若纳税人只取得一处经营所得,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若纳税人取得两处及以上经营所得,需分别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再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彪哥,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渠道有哪些?


(一)远程办税渠道
1.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 ,或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链接,跳转至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下载服务—软件工具—可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二)携带相关纸质资料前往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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