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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纳税人网上办税(费)更加便捷,结合国家税务总局最新要求,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同步优化升级到了最新版本,快来看看重要的变化有哪些吧。
一
优化“一照一码户注册”功能
当纳税人输入的手机号为非工商登记的手机号时,不予发送短信验证码,并在操作页面提示纳税人。
二
优化【申报更正】功能
选择税源后,更正的申报表纳税期限与税费种认定不一致时,增加提示“当前更正的申报表纳税期限与税费种认定不一致,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三
优化【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功能
1.跨区域经营地行政区划不能选择本市;
2.“经营方式”增加“劳务”。
四
优化【自然人代开专用发票(租金收入)】功能,行政区划为必填项。
五
优化【税收优惠自检】功能
页面增加查询日期起、查询日期止两个日期条件,查询日期间隔不超过365天 ,且为必填项。
六
解决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查询】功能中无数据的问题。
七
解决了【财务报告报送与信息采集(新)】进行更正时,现金流量表没有数据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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